疯狂的乌鸦
乌鸦想学老鹰凌空擒物的本事,却落得成事不足,身擒人手的结局。这看似一则笑话,因而充当小丑角色的乌鸦也自然会招人揶揄,正如牧羊人轻蔑的口吻:“这是一只忘记了自己叫什么的鸟。”然而,这只疯狂的乌鸦却一时令我肃然起敬,油然生爱。
《庄子·人间世》里曾经记载过这样一个故事,庄子的马车行至途中,见不远处有一只螳螂举起双臂,怒目以对。车夫说:“汝不知夫螳螂乎,怒其臂以当车辙,不知其不胜任也。”然而庄子却要求车夫绕道而行。螳臂当车固然师不自量力之举,但它那“纵千万人吾往矣”的大无畏精神却将庄子震撼。面对这样的“疯狂”,我们应该给予足够的尊敬。
庸人之所以为庸人,是因为他从未想过成为伟人,你没有鸿鹄之志就永远是燕雀。我们的生活中是燕雀居多的,因为种种近乎“挟泰山以超北海”的挑战让我们望而却步。生活中的种种定理如镣铐束缚着人类的想象。面对定理,有两种态度:顺从和颠覆,对于芸芸众生来说,颠覆无异痴人说梦,因而颠覆者就如同那只疯狂的乌鸦会遭人耻笑,但这也便是平庸与伟大的分水岭。
我想到一个人,美国费城76人队的艾弗森。以1.8米的身高混迹于高人如林的NBA是难成气候的。但艾弗森并不妥协,命运要他做一只乌鸦,他却偏要成为一只雄鹰。常规赛MVP、东部全明星首发,这些荣耀连同他伤痕累累的背影成为NBA赛场的神话。他没能得到总冠军,但屹立于他矮小身材里的高大灵魂令我们仰之弥高。
螳臂当车实为一种不计后果的壮美,这种美常令我们无所适从。庄子为螳螂折服,我们也应为一只乌鸦凌于常人之上的勇气而汗颜。时代需要的是勇于挑战不可能的人,我们也许不是雄鹰,但我们依然有权利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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