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金色的脚印有感
读金色的脚印有感
它,长着油一般滑的红色皮毛,白色的胸脯,尖尖的脸庞上长着一双狡诈的眼睛。它就是狐狸。
自古以来,人们就认为狐狸不是好东西。可不是!狐狸的主食是鸡, 于是狐狸就千方百计[注: 想尽或用尽一切办法。]地偷。不管人们怎么想办法去阻止它,但是狐狸总是有机可乘[注: 有空子可钻。]。
人们对于这种偷鸡的动物很反感,人们拿它束手无策,把它认定为是狡诈。在我们人类几千年的历史中,狐狸一直都扮演着奸诈、狡猾的代言人,直至今天。
但是,我读了《金色的脚印》这篇课文,我有了为狐狸平反的冲动 。
狐狸具有和人类同样伟大的父母之爱。狐狸父母为了救出 自己的孩子,不惜一切。狐狸爸爸十分聪明,他来了一招“调虎离山[注: 设法使老虎离开原来的山冈。比喻用计使对方离开原来的地方,以便乘机行事。]”之计,先让狐狸妈妈去救小狐狸,然后自己去捉了一只鸡,冒死引开秋田狗。秋田狗异常凶猛,而且狗和狐狸一直是冤家死对头,这让狐狸爸爸生存的可能微乎其微,但是他仍然这样做了,他为了救出小狐狸,已经把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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