稚的这岸推往成长的那岸。
记忆中,我的故乡是色彩斑斓的,春夏秋冬变换着不同的风格。春天的故乡锻炼了我的体质;夏天的故乡锻炼了我的意志;秋天的故乡锻炼了我的才质;冬天的故乡锻炼了我的心志。
春天是个万物复苏的季节,我的生物钟也做了一次改革——以前总爱睡懒觉的我,现在一大早就会起来出门看看。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更何况是春天的世界呢?每天,故乡都会给人不同的惊喜。今天这个出芽了,明天那个抽枝了,时时刻刻都有春意舞动。我在田间埂上奔跑着,大口大口的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变成了一个“贪婪的使者”。泥土的清香夹杂着花草的湿气在一阵春雨后扑面而来,我撑开小花伞,摇摇晃晃的走在小路上,时不时地小跑一阵。停下后,仰头望着被洗的发蓝的天空,满足极了!那一刻,我仿佛整个世界都在为自己欢呼。
就这样,经历了一个春天,我的体质开始走向顶尖。正是故乡给我提供了这个环境,让我节节拔高。不知不觉,夏,拉开了序幕。
树越发高达,草越发青翠,故乡越发疯狂!天边那灼人滚滚的火团高挂在天上,让人觉得身体中有另外一个自己,它咆哮着,它要逃脱禁锢它的牢笼!我热的实在是难受,便躲进树荫里。可那太阳像是故意惹我似的,一会儿从那里探出来,一会又从这里露个脸。我索性不管它的烤灼,拿起工具,跑到田里帮大人干活。汗珠滴在土地上,显得硕大。终于熬到了傍晚,我在院子里静心乘凉,那种感觉舒服极了!
夏日的浮躁造就了我的意志,也迎来了诗意浓浓的秋。故乡,又变了。
路上不知何时铺满了黄金的树叶,踩上去沙沙作响,富有节奏感。这促使我诗兴大发,回到小院趴在石板桌上,细心的勾勒金秋美人的脸庞。就现在的我来讲,这无异于我文学成长路上的里程碑。
在秋天,我修炼出了对文学的爱好,这最大的功臣便是故乡。“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时期终于到来。
我喜欢在雪地中踩脚印,那一串串脚印见证着我的成长。年龄渐大,爷爷的木书橱中多了我的“爪印”。那些书大多是文言文,我只看书中的画,对于文章便是囫囵吞枣。可我真的觉得那些书是一户白酒,细腻之感真是无法可想!
故乡,造就了现在的我,若没有故乡与幼时的我相伴,我还真不知道现在怎样!
故乡是我心中柔软的地方,故乡的色彩永不褪变!即使是经过百年轮回,也依旧荡漾……
故乡之夏作文
故乡的野菊花又开了,在秋风中摇曳着。一朵朵,一簇簇,一丛丛,一片片,点缀着山野田间,沟壑石崖。那是冬的精魂。如同一个善变的仙人,将金黄漫山遍野地铺散开来,把我的故乡扮得灿烂、亮丽。
我不知道我的故乡在冬季该有什么。只记得自小到如今,我的心里总有那么一片长盛不衰的野菊花,他们骄傲地开放着,自信地生长着,在我心灵深处扎下了根,自此我心之一隅便有了一方金色的净土,将我的灵魂荡涤得如一滩灵动的秋水。
故乡的冬天是萧条的,断藤枯草,落叶纷纷,苍松翠柏太绿,不似人间色彩,少了些活力,只是平添了几分寂寥。此时,除了丛丛野菊而外,再也拿不到什么来装点冬天了。我不止一次地惊诧于这些金黄的小花,在这样萧瑟的冬日,在那样粗糙的叶子里,何以开出如此娇小得令人怜爱的花朵。在那一朵朵指甲般大的花朵里,藏匿着那么些小小的精灵,金黄的花瓣齐齐整整地围成一个圈,将中间的花蕊围起来,那么多长条形的小粒子,挨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