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我早早的就起床了,因为待会我们要组织去参观法院,这是一个在我心中非常神秘的地方。
到了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进大厅,一个大大的标志出现在我的眼帘,上面画着一个大大的天平秤,表示公正。
我们被法院的一个阿姨带领到立案大厅,她详细地给我们讲了立案的情况。立案大厅分:民商事、行政、执行、刑事几个上诉窗口,刑事是指杀人、抢劫、放火等罪行;行政是指政府及行政部门引起的民事纠纷,可以到执行窗口上诉;民商是指民事与商业所发生的经济案件。我一下子明白了法院是给我们老百姓一个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地方。阿姨利用触摸屏还给我们讲了有关法院上诉的知识,以及法院近期审理的案子,使我们知道有不懂得程序可以直接来触摸屏了解。
我们又来到了第五法院审判庭,这里是民事审判庭。审理民事案件的大厅,下面有许多坐椅,供市民来听证陪审用的。上面有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检察员。两侧有辩护人,上诉人。其中有一位审判长叔叔给我们讲解了法庭人员的构成,各自的作用,还解了法锤,让我联想到了古代的“惊堂木”,法锤是用来开庭、闭庭及法官维持法庭秩序的用具,锤子上面写着(山东省人民法院);还有法袍,我亲自试穿了一下,真得感受到法官的尊严以及他们的公正和严明。法官叔叔还给我们讲了14-16周岁的少年负8种刑事责任,16-18周岁我们少年承担全部刑事责任,只是不满18周岁的少年犯不判处死刑,给他以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今天才知道有少年犯之说,以前认为我们小孩犯了罪,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我想我们同龄人跟我这样想的大有人在,很应该让他们也知道任何人犯了罪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们来到了羁押室,一个个犹如牢房一样的小屋。我知道了羁押室是在开庭前暂时羁押犯罪嫌疑人的地方,在没开庭前这里的人是没有罪的,只是有犯罪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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