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程序、降低办事成本、保持清正廉洁等方面,增加对重点服务发展的机关和热点科室的测评次数,把各级干部的创造力和注意力引导到抓落实、干实事、求发展的导向上来。进一步创新考评办法。坚持日常考核与定期测评相结合,坚持领导考评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坚持督促整改与考核测评相结合,正确运用考核结果,把考核结果作为机关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要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评价机关作风优劣的主体由领导转为人民群众,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机制,真正把接受群众监督、请人民评判作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的重要动力,争创人民最满意公务员、人民最满意机关。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认真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群众意见较多、思想作风建设没有起色的单位,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在严肃纪律、追究责任上动真格、用狠招、求实效。无论是明查暗访中发现的,还是群众举报查实的,凡是故意损害我市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不论是领导干部还是一般工作人员,从速、从严处理,决不姑息轻饶。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情节较轻的,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实施告诫、限期纠正;对工作不称职、群众意见大、实施告诫无效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有关单位建议给其以待岗、调离、免职等处理;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构成违纪的,严格按照规定,给予其党纪政纪处分;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对造成严重后果或较大影响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同志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作风建设,是一项极其紧迫的工作。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腾飞和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时刻,机关各部门要以贯彻落实此次大会精神为新的起点,牢记重托,肩负重任,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以更扎实的作风开展工作,为我市勇当江苏跨越发展的领先者、勇当江北科学发展的排头兵、勇当苏中和谐发展的领头羊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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