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优先推荐学习培训,把获得培训、学习机会视为对干部的奖励。 第二,建立学习成果奖励制度。树立在岗位上做出成绩的干部都是人才的观念,鼓励干部根据工作的需要自学成才,把学习与提高岗位技能、进行岗位创新结合起来,支持干部把工作中存在的各种技术、治理问题与团队学习结合起来,提高处理、防范各种问题的实际能力。对在岗位上做出成绩、取得成果的干部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三,建立健全能级治理制度,岗位资格证书制度以及公务员培训证书制度,实施持证上岗,不断完善人才培训、考核、选拔的动态治理制度。在此基础上,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治理队伍和专业人员队伍。 第四,完善学习—考核—使用—待遇一体化的激励机制和人才竞争机制。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 第五,注重营造“信任、宽容、进取”的文化氛围,对干部以信任为前提,对在创造性工作中出现的失误给予宽容,从而激发干部的思想活力,在处理上下级之间以及干部之间的关系中,鼓励合作,实现双赢,形成平等自由交流对话的伙伴式的上下级关系。 五、创建学习型机关必须有严格的运行机制一种新的理念从形成到实施,必须有一套完整的运行机制作保障。 1、必须专门建立领导机构和组织机构,制订工作职责,明确建设学习型机关的基本原则、基本内容、学习形式、阶段目标和中长期规划。 2、建立健全政治业务学习制度,进一步明确学习内容、考评方式、奖惩等内容。 3、学习笔记制度。要建立专用学习笔记本,每次学习认真做好笔记。学习笔记不仅要有集体专题学习的内容,还要有个人自学的内容,以及参加各级各类读书班的学习内容。读书笔记要有学习日期、学习书目、观点摘要、学习随感和体会以及讨论专题和个人发言的具体记载。 4、学习档案制度。学习档案的内容包括:学习计划、学习考勤、学习记录、撰写的信息稿件、社会基层调研课题、学习交流以及总结分析等材料。要真实记载每个干部学习态度、学习进度和学习成果,并作为检查考核的依据。在半年和年度综合考核中,对各项学习指标进行考核汇总,分别记入单位和个人学绩档案,考核成绩与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挂钩,并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5、学习的目的全在于应用。把学习看作是工作的一部分,把工作的过程变成是学习的过程,所以创建学习型机关必须与税收工作紧密结合,将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与“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纳税人满足窗口”等创建活动紧密地结合起来,与做好“三篇文章”有机地结合起来,达到以学习促提高,以学习促收入,以学习促信息化建设,以学习促队伍建设,以学习促整个国税工作上新台阶的目标,自始自终把收入任务是否圆满完成、各项税收政策是否执行到位、工作作风是否真正有所转变、纳税人是否满足作为衡量和检验学习效果的重要标准。 “圣贤由学而成,道德由学而进,才能由学而得”,一个优秀的国税干部一定是以
读书学习的积淀为底蕴的,以不断地进德修业为前提的;一个布满生气和活力的学习型机关一定更有创新力和竞争力。让自己的人生价值因国税事业的蓬勃发展而放射出更为灿烂的光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