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世,他亲手杀死了自己的恩人。他痛苦地回忆了小时在沙滩上玩耍时用沙垒起来的器物,一阵水来,就溃了,仿佛人生。在最后一场音乐会上,他演奏的是一曲《宿命》——用他话说“非常非常强大的”“宿命”,警察在不远处等着他……这给我很大的震动。还有一本《警察局长的自白》,故事是意大利的,讲的是一帮无恶不作的黑社会团伙屡受庇护,一名有正义感的警察局长屡遭打击,最后献出生命,看得我气愤和感动。内页基本是黑白的,全彩色的只记得两本,都比64开大,纸张也豪华,一本是《猎八戒除妖》,一本是《八角楼上》。对好汉们是情有独钟,佩服得五体投地,而猪八戒那厮,贪吃,是妖怪就当好人,是好人就当妖怪。却也可爱,憨态可掬。现在想来,我自小就形成的爱憎,和英雄情结,都是与小人书分不开的。
有一次,家里请了一个贵州的矮个子滕姓木匠——“刘滕是一家”,所以我们称他为“家门”——做家具,母亲特地要木匠给我和哥各做了一个木箱装书,箱子还上了土红。我就把没地方好放的小人书整整齐齐全都放到了木箱里,还买了把挂锁锁上,并用毛笔写了张纸条贴在上面,具体写的哪几个字,已经记不清了,总之是未经本人同意严禁开启之类,在几本小人书扉叶上写的字却还没忘: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借了不还,再借莫来。那是几句流行的话。
我收藏的小人书最多时有三百来本,这个数字不算大,但在方圆数十里绝对找不到第二个。要知道,这是在全县最偏僻的山村里一本一本累积起来的。是我清贫童年的一笔财产。其间多有流失,因为不可能每个人都守信用,借走了保证能物归原主,这也使我后来在借书上很吝啬,哪怕你骂我小气,我就是不借。哥也与我一样喜欢小人书,所以,我的木箱里有一部分小人书是他买的。但他买的很少,因为懂事些,更舍不得花钱。
大些时我去镇上赶集,看到街上有人拿小人书摆摊,摆了一地,让人看,一二分钱看一本。我心想他也有那么多啊,与我的好像不相上下呢。没想到小人书还能赚钱。我也学着做了一回,不是拿去镇上,是在村里。村里建有一个大礼堂,供开群众大会用,可容纳上千人。过年时,村里的戏班子唱戏就在礼堂,附近村寨的人都要来看。我就把我的那个木箱子扛到了礼堂大门口的空地上。一路上,我就像扛着一箱稀世珍宝,雄赳赳气昂昂地,骄傲得很,帮忙拿了些书的堂弟和妹妹则跟在后面跑。在那块空地上,我掏出钥匙把锁打开,掀起箱盖,在地上摊上几张报纸,就把小人书一叠一叠拿出来,摆放整齐。我的举动一下子吸引了许多人,他们围了过来,很惊奇也很羡慕地看着。开始有人掏钱,挑了一本最喜欢的就把钱递给我。接着又有人看。但看的人并不多,也就四五个吧,只记住了一个女孩,不是我偏心,实是因为她第一个掏钱看。倒是妹妹不小心摔倒了,竟然一个跟头滚到旁边小土坎下面的路上去了,在下面哇哇哭。我赶忙跑下去把她扶起来,哭是哄住了,却不知是不是摔伤了哪里,只好收起书摊,扛着箱子和堂弟带上妹妹回家了。那两天晚上妹妹睡着睡着就跳起来,还说胡话,母亲说是受了惊吓,她摔下去的那个地方原先有个土地坛呢,就请人用一个方法收了吓。这就意味着我那次摆摊是赔本。
大姑家的表弟田会也喜欢小人书,也收藏了一些。有一次,我随家里人去一个亲戚家吃酒,顺便去了他家里玩,被我看到了。当时表弟不在家,他跟上来后,就一直随着我,怕我拿了他的小人书,后来终于忍不住来搜我的身,却没搜到。我那次还真的“拿”了他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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