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中央与民主党派进行协商和听取建议的形式丰富多样、通畅高效。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共中央加强同各民主党派的协商,内容不断充实,程序逐步规范。1990年至200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委托有关部门召开的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达到287次,其中中共中央总书记主持召开或出席85次。中共十六大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或委托中央统战部召开的协商会、座谈会、通报会共142次,胡锦涛总书记亲自主持、出席的有37次。
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代表人士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及有关方面提出重大建议260多项,各民主党派地方组织提出各项建议9万多项,内容涵盖了经济、政治、社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国防、外交、港澳台侨等诸多方面,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和采纳,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各级地方党委就地方重大问题同地方各级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进行协商,也已形成制度。
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是政治协商的另一重要方式。各民主党派在政协各种会议上以本党派名义发表意见,开展视察、提出提案、举报、反映社情民意以及参与调查和检查活动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如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时,非中共人士担任政协委员的有1345人,占委员总数的60.1%;担任政协常委的有195人,占常委总数的65.4%;担任全国政协副主席的有13人,占副主席总数的52%。政协委员中民主党派成员669名,占29.9%。在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协中,共有37.8万名党外人士担任政协委员。
三峡工程、耕地保护、两岸“三通”、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青藏铁路沿线发展、国家级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制定和实施“十一五”规划……各民主党派积极参就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问题开展考察调研,提出政策性建议。各民主党派地方组织也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开展考察调研,有效发挥政策咨询和智力咨询作用。
2006年3月民革中央的《当前新农村建设中需要重视和着力解决的几个问题》,2005年8月民盟中央的《加强青海湖及其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建议》,2008年11月民建中央的《统筹城乡经济发展,促进城乡共同繁荣》的建议,2004年民进中央的《关于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建议,2008年9月农工党中央的《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切实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2008年10月致公党中央的《关于开展粮食核心产区保护与建设工程,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建议》,2008年5月九三学社中央的《关于做好汶川大地震灾后重建工作的想法与建议》,2007年1月台盟中央的《关于进一步弘扬闽南优秀文化和推动闽台文化交流的建议》等意见和建议,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
参与政权、服务社会——各民主党派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独特作用
从参加政协组织到在政府和司法机关任职,从担任特约人员到参加重要外事、内事活动……各民主党派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团结奋斗的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国家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积极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
这是一组闪光的数字——
2008年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共有18.7万人当选各级人大代表。其中,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