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补,奖励先行者、鞭策滞后者,关怀支持者、打击顽固者。情法并用,两手皆硬,并把这一政策贯穿始终,使先拆先征者的利益得到完全保护。
三、坚持言之必信原则。从既往征地拆迁来看,群众普遍存在观望心理,事实上先行者的利益一定程度上确实受到过伤害,政府威信也受到相当程序影响。为此,必须重塑政府言而有信、言之必效的形象,要像拆除违章建筑一样,下大决心坚决维护法律和政策的威严。对支持征地拆迁户,不但要在经济上给予适应补偿,在其他方面也要给予适当关怀,使老实人受益,支持者温心。对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妄图攫取不正当利益的投机分子要坚决按照法律法规采取断然措施,依法严厉惩处,粉碎其图谋。弘杨正气,扫灭邪气。
四、坚持例会听证原则。征地拆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群众性非常强的工作,是个复杂的动态工程,随时都会有新情况、新问题出现,这些情况和问题如得不到及时解决,轻则影响工作进程,重则危害社会稳定。所以及时掌握了解工作动态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是相当必要的。它可以起到调节器和降压阀的作用,使工作始终保持在和缓的环境中稳步推进。如何做到这一点,我认为,坚持例会听证制度就是一个很有效的办法。在征地拆迁进程中,定期召集征地拆迁户进行例会,由拆迁户在例会上发表自己的意见或建议,做到畅所欲言,畅通对话渠道。给群众一个发表意见或建议的机会和通道,理顺群众情绪。主持例会的人员应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征地拆迁户当中存在的问题和思想倾向,力争从最基层和源头上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和隐患,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理顺思路,做好决策。对征地拆迁户提出来的意见或建议,在合理合法的条件下,根据法律、征策,可以当场给予解释的当场解释清楚。对可以解决的及时给予解决;对一时不能解决贩要做好解释工作,稳定征地拆迁户的情绪,但要给出解决问题的时限。
五、坚持系统管理原则。补偿安置是征地拆迁中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征地拆迁户的切身利益。因此,补偿安置工作的到位情况直接决定征地拆迁工作的进程。如何做好补偿安置工作,一要制定好恰当的补偿政策。补偿标准过高,政府难以承受;补偿标准过低,损害群众利益。同时还要兼顾政策的延续性。建议补偿政策每年由固定的机构和工作组开展一次调研,根据物价、消费水平、周边县(市、区)标准等,提出建议性调研报告,便于政府决策时参考、使补偿标准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二是执行好标准。群众最忌讳、最痛恨的是不公平、不公正,暗箱操作。因此,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对制定出台的补偿标准要坚决执行好,不得有任何擅自变更的现象,做到一碗水端平;三要兑现好标准。就是要按照补偿标准及时做好兑现工作。否则,久拖不决必成后患;四要做好安置工作。参照经济发达地区的作法,在今后的征地拆迁工作中,建议采取“拆一安一”的方式,即拆迁按评估价进行补偿,安置则按建筑成本价的标准进行安置,原则上不再给予土地安置。配套完善,形成小区化管理,使农民从意识、素质、身份上真正转变为居民。同时,要把安置工作延续至项目结束后,充分从产业布局等方面考虑全失地农户的就业安置。使拆迁安置为社会长治久安发挥重要作用;五要探索征地拆迁动作的新模式。可采用市场运作的方法,成立城投公司,作为运作主体,政府作为裁判逐步从征地拆迁的具体事务中脱离,逐步引导征地拆迁规范化、市场化和法制化;六要依法办事。在补偿安置工作中,存在违法抢建以求补偿或安置的现象,对于这类现象不但要严肃制止,还要依法办事,坚决拆除,不予任何补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法抢建户自行负责,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坚持长治久安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