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中及时发现和反映不利于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条款,为立法机关和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经济法制建设。要狠抓政法机关效能建设,继续落实和出台各种便民利民措施,尤其是要建立健全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和招商引资的各项工作制度。四是要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人手,从制约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人手,着力从工作方法和机制建设上进行改革创新,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办事难、打官司难,以及影响司法公正的问题,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第六,在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上实现新突破。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转变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实现执法为民。要坚持素质强警,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大力推进学习型政法机关建设,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努力提高政法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要坚持从严治警,深入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教育活动,确保执法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要坚持从优待警,努力为政法机关和干警解决生活上的后顾之忧,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要坚持建好班子,切实加强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
三、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平安建设工作的领导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担负起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的职责。各级党政一把手是平安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这项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集中精力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为保证平安建设工作的正常开展,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市、县)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同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平安建设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并尽快制定创建平安区(市、县)、平安乡镇、平安村居、平安社区和平安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收到实效。
二是要坚持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各级领导干部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出实招、求实效,以改进工作作风的实际行动,推进平安建设工作。
三是要总结典型经验,搞好分类指导。要充分运用我市多年来创造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成功经验,推动建设“严打”整治、治安防控、矛盾调处、宣传教育、基层创建、社会参与和组织保障等7个方面的工作,要善于发现、总结和推广创建平安建设工作的新经验、新举措、新典型,特别要及时宣传不同层面、不同类型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形成配套联动的典型群体,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报纸、电台、电视台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多宣传、多报道平安建设工作的英模人物和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是要加大投入,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平安建设工作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各级各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平安建设工作的经费保障标准。市财政已列出专项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各区(市、县)、乡镇(街道)也要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要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从人力、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