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用结合”创办的企业进行诊断、指导其健康发展。3.要根据不同群体的差异性,实行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因需施教,较好满足农民的参训需求,培训服务不断完善。一方面,要结合实践,通过理论知识讲授、案例分析和参观考察等形式,让学员掌握以创办农业企业为主要内容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另一方面,要开设工商、税务、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讲座,培养学员的创业意识,引导学员搜集市场信息,推荐与当地产业相适应的投资项目,帮助完成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较强的创业计划。4.要树立“学用结合”的榜样和典型,带动提高农民的就业技能和创业意识。为服务当地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学员“学用结合”,各地要围绕农业和农村服务业、农产品加工等涉农工业、农村特色二三产业、农民创业、农村带头人等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同时面向有外出就业意愿的农民和返乡农民工开展转移就业技能培训,树立“学用结合”的榜样和典型,带动提高农民的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意识和能力。5.要加强对“学用结合”工作的管理,建立以促进就业和促进增收为目标的农民培训绩效评价体系。一是不断完善督导检查考核机制。为了加强对“学用结合”工作的管理,各地各部门要不断完善督导检查考核机制,明显提高农民教育培训在部门工作和新农村建设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所占比分。二是建立严格的台账管理制度。各地各部门不断规范和完善“学用结合”的台账管理制度,尽量避免重复培训,同时作为检查培训质量和转移效果的重要依据。在调研过程中农业部门“阳光工程”的电脑软件台帐管理,值得借鉴和学习。三是建立以促进就业和促进增收为目标的农民培训绩效评价体系。以责任制考核为中心,对农民培训的各类培训机构及其培训的过程进行综合评价,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不断提高农民教育培训“学用结合”的质量和效果。6.要选出“学用标兵”,大力表彰奖励和推介“学用结合”的先进典型。市农民教育培训领导小组要在这批先进典型中,评选出100名“学用标兵”,大力表彰。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推介学用结合的先进典型的优秀事迹。
当前,我市整个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还存在一定不足。一是思想认识不高。一些部门认为农民教育培训好说不好做。农民在年龄结构、文化层次、内容需求等方面差异大,培训指标难以量化,培训直接效果不明显,认为抓与不抓区别不大。因而,重项目投入,忽视农民教育培训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统筹协调不够。农民教育培训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尽管各级农办、农民教育办在统筹协调上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很不够。农民教育培训涉及近30个部门。仍因条块分割的体制,缺乏统一规划,缺乏必要的资金合作,造成培训项目设置不当,培训对象交叉,内容重复和走过场等问题,影响了培训的整体效果。三是政府投入不足。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农民教育培训资金投入,由于培训资金来源多头,致使财政性资金的整合和引导作用受到削弱。据统计,全市投入5229.47万元,其中除200万元由市本级财政投入外,大部分均为中央和省投入。按湘办发[]4号、常发[]5号文件要求,农民教育培训专项经费应按农业户口人均2元的标准提取,但大多数县没有做到,基本上没有设立农民教育培训专项资金。四是培训监管不力。由于当前尚未建立以实现高效益为导向的农民教育培训综合绩效评价体系,使得现有的培训项目疏于监督管理,更多地只注重对培训农民的数量、场次等一些简单的数量指标评价,忽视对农民教育培训权益保障、农民培训后的就业状况和收入水平提高等质量方面的综合考评,从而制约着农民教育培训的效益提升。五是专业分布不均。一方面专业设置不周全。全市承担农劳转移培训120家机构中,涉及19个专业,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