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方向,科学合理确定发展规模。加大重点集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逐步实施人口向建成区集中。
(四)保持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完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推进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市场交易信息上网。进一步明确我市房地产业发展中长期目标,全面启动住宅性能认定工作,推进住宅产业步伐。加大城区拆迁改造力度,以滨河新区建设为龙头,坚持以新城区开发带动旧城区改造,以旧城区改造促进新城区开发建设,重点抓好中心城区集中连片开发,以更加优惠的政策,吸引开发商改造“城市死角”,提高城市容积率。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出台《乌海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全面落实项目手册、项目资本金、住宅小区交付使用制度,加强房地产开发行为的监管。
(五)规范房地产市场中介服务,完善房地产交易中心功能,全面搞活住房二级市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加强监管,保障资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率,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全面贯彻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加强政府对物业管理的扶持和引导,放宽物业管理准入门槛,培育发展物业管理企业,提高物业管理覆盖率。引进发达地区的先进管理经验和模式,整合资源,将现有物业管理企业不断提升改造,做大做强。扩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入一批资金实力雄厚、信誉度较高的物业管理企业参与我市物业管理,形成市场竞争机制,促进我市物业管理水平整体提高。
(六)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建设程序管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进一步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强化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和标后监管。切实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设计合同、招投标代理合同的备案管理,规范业主行为。全面推行施工图文件审查备案制,强化施工图文件的审查。严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关,强化参建各方主体的责任。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继续完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督制度,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增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开展实体检测、现场材料质量监督抽查,各类专项检查、塔吊拆装备案等工作,完善监督管理手段,提高监督的权威性和威慑力,杜绝重大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继续抓好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防止在建和新建项目拖欠。
(七)加强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开放意识和创新意识。继续推行党员目标管理和党组织目标管理,坚持不懈地开展党风、党纪、党性教育,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监督制度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推新制度创新,落实党内各项监督制度,从源头上治理和防治腐败。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度的落实,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推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以创建“平安乌海”活动为载体认真做好稳定工作,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认真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领导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妥善处理群众上访问题,切实把解决群众上访问题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积极开展矛盾排查和调处工作,切实解决事关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加强对工会、共青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