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什么样的法治校?简单地讲恶法亦法显然是不对的否则就不会有“多数人的暴政”这个概念了当年的德国和日本的法西斯也就可以凭依法行暴的理由而不受惩罚了法律必需公平, 其次。必需保证被治者的权利;校规也一样。最起码,校规不得与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相冲突,不得以多数人的意志剥夺少数人的平等权利。像“男三十五,女三十二”这样的分房条件,就明显与宪法规定的男女平等原则相冲突。就校规讲恶法亦法,只有满足了以民主顺序制定、不与国家法律(包括宪法)相冲突、不歧视这三个条件,才干说得通。但是一项校规如果满足了这三个条件,即使需要修改,也只能说它不合理的校规,而不宜叫它恶法”对于符合这三个条件的不合理的校规,正式废除或修改以前,仍必须遵守。
依法治校是谁治谁?现在讲恶法亦法的人心中, 再次。依法治校似乎指的由行政部门来代表学校治教师和学生,依法治校就是要加强领导和行政部门的权威。这种观念必需改变;因为它一方面助长了领导和行政部门的特权思想,另一方面又打击了广大师生依法治校的积极性。依法治校不是一局部人治另一部分人,而是全体教职员工依据法律和校规自己约束自己。如果校规的制定没有师生员工的广泛参与,如果校规的内容得不到广大师生员工的认同和自觉遵守,就不可能真正实现依法治校。并不主张废除一切强制,但是一项法律或校规如果不是把极少数人而是把大多数人假定为需要强制的对象,注定要大打折扣并且要短命的
依法治校怎么治?跟法律一样, 最后。校规也不能只有实体性的规定,还应当有合理和可操作的顺序性规定,代表学校执行这些校规的机构必需按规定顺序执行校规。如果没有顺序性规定,则必需符合正当顺序原则。正当顺序的有些内容已经由法律或法院的判决予以明确,例如对某一个或某几个人不利的决定应当在作出决定前听取当事人的申辩、应当给申辩者以必要的准备时间、应当在作出决定后及时送达。起码,正当顺序原则要求执法者在无具体顺序规定时凭良心操作,不得滥用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