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实施者是谁?
答:系统各企业党委(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的领导者,系统各企业纪委(纪检组)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者。
(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简称《责任追究办法》)
1.《责任追究办法》中规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具体涵义是什么?
答:《责任追究办法》所称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是指发生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时,对所涉及的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应负领导责任的认定和处理。
2.《责任追究办法》中规定的责任追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违反《实施办法》规定,发生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的;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成绩为“不合格”的;
(三)发生其他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的。
3.《责任追究办法》中规定,进行责任追究的方式有几种?
答:进行责任追究的方式有:扣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奖金、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等。
4.《责任追究办法》中规定,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的企业,应如何处理?
答:(一)扣发该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奖金;由上级党委(党组)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令其进行书面检查,并对其领导班子给予通报批评。
(二)取消该企业及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当年评先资格,撤销该企业及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当年已获得的荣誉。
(三)其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年内不得晋职晋级;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对其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党政主要负责人任期届满的不得连任。
5.《责任追究办法》规定,责任追究不受哪些因素的影响?
答:《责任追究办法》规定,责任追究不受领导班子调整以及领导人员工作岗位变动、职务任免等因素的影响。
(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领导人员廉政谈话制度》(简称《廉政谈话制度》)
1.集团公司制定《廉政谈话制度》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2.《廉政谈话制度》规定,实行谈话制度应坚持什么原则?
答:廉政谈话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对领导人员“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原则;&nbs
(2)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3)坚持教育帮助与预防警示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
3.按照《廉政谈话制度》规定,廉政谈话应如何组织实施?
答:廉政谈话按照领导人员管理权限,由各级党委(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监察部门分级组织实施。
4.《廉政谈话制度》规定,领导人员廉政谈话制度的类型有哪些?其谈话对象分别是谁?
答:领导人员廉政谈话包括:日常廉政谈话、任前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
(1)日常廉政谈话的谈话对象是:各级领导人员;
(2)任前廉政谈话的谈话对象是新任命或新聘任的领导人员;
(3)诫勉谈话的谈话对象是: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企业的党政主要负责人;有群众反映或已出现轻微违纪行为,但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领导人员。
5.《廉政谈话制度》规定,日常廉政谈话每年进行几次?
答:日常廉政谈话每年进行一次。
6.《廉政谈话制度》对谈话对象有什么要求?
答:《廉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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