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到逐步走向正规,坚持依法管理,依法监督,文明执法,强化水行政管理职能,加大执法力度,确保了黄(沁)河的正常水事秩序。为把黄(沁)河管理工作真正纳入法制化轨道,坚持执法实践与普法教育相结合,充实完善了水政监察各项规章制度,执法过程中,坚持依法管理、依法协调、依法监督、大力推进水资源管理与调度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力度,规范行政许可,强化黄河河道建设项目管理,有效地维护黄河防洪工程的完整和安全,保障河务部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年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60多起,结案率达100%。在众多水事案件中,尤以孟津县黄河河道内两学生溺水身亡损害赔偿案最为引人瞩目,这起民事官司曾在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中播出,给黄河河务部门和水利执法环境带来极其不利的负面影响,引起了水利部、黄委会、河南局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我局水政人员利用法律手段,据理力争,通过司法机关公平、公正、公开的二次审判,最终取得了胜诉,为这起损害赔偿案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它的胜诉维护了我局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国家利益,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在黄河流域乃至全国水利系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水资源管理工作逐步由弱变强,并屡有突破。一是兴建了##河务局第一座自建自管引黄取水工程。根据中石化洛阳分公司的申请,黄委批准其在吉利黄河滩区修建洛阳化纤地表取水工程,取水口工程由我局承建,建成后我局负责日常管理,年取水总量4730万m3,主要供给中石化洛阳分公司工业生产用水,该工程已于2008年12月底完工,每年可收缴水费40多万元,为今后取水工程管理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二是积极探索水资源管理新模式。2008年3份,河南省水利厅越权向吉利黄河河道取水用户征收水资源费,严重干扰了我局水资源管理工作,我们根据水法规和水利部有关文件规定,据理力争,坚决维护我局河道水行政部门的合法权益,在省局及黄委的领导下,我们多次赴郑、进京,向省政府和水利部汇报反映,最终水利部做出复议决定,撤销水利厅的违法行政行为。我局开征地下水资源费,在全河尚属首家,而这一问题的有效解决,则是我局的水资源管理的又一创举,开创了黄河水资源管理的新模式,目前,该模式已在河南局推广应用。三是黄(沁)河水资源费征收屡创新高。1996年,我局率先在河南局开征水资源费,9年中,我们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加大对取水单位的监管力度,通过对本辖区内用水情况调研,制订了合理的用水制度,建立了严格的用水管理体制,强化了对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从而保证了水规费的足额征收。我局的水规费征收从最初的2万多元增加到2008年的108万元,水规费征收屡创新高。
十年来,工程管理水平稳步提高。工程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以防洪安全为中心,加强科学管理,突出管理效益,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综合管理水平,确保所辖河段安全度汛”的基本指导思想,落实班坝人坝责任制,狠抓河道工程的日常性管理,在“严”字上下功夫,在“精”字上作文章,积极推进工管正规化、规范化进程,从完善工程基础设施入手,不断在绿化上创特色,逐步培育和发展工管文化,积极推行“管养分离”。今年四月份,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我局按照“两定标准”要求,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前提下,精心组织了孟津河务局水管体制改革。在改革过程中,我们对干部职工择岗、竞岗、上岗,耐心细致开展政策解释工作,及时了解职工思想状况,随时解决职工反映的各类问题,做到了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