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妇联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倾听和反映妇女群众的呼声,及时掌握新时期妇女儿童在社会、家庭和工作、学习、就业、创业等方面的新情况、新特点,及时发现和反映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的新问题,增强工作的实效性,想方设法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要认真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决维护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推进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社会化、法制化进程。要摒弃任何形式的歧视、轻视妇女的错误思想和观念,保障妇女与男性在人格、地位、权利、机会上的平等,坚决扫除损害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社会丑恶现象,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活动。要继续开展对特困妇女、重症儿童及单亲母亲的救助工作,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享受到社会进步的成果。要发挥妇联的组织优势,抓好舆论宣传和深入细致的基础工作,在全区上下形成关心、重视和维护广大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
三、希望各级党组织切实加强领导,把我区妇女儿童工作推向新的发展阶段
妇女是我们社会的“半边天”,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妇女儿童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我们民族的伟大复兴,也关系我区未来的发展。党和政府历来关心和重视妇女儿童的发展。国务院颁布实施的2003—201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全面部署了贯彻落实新两纲的各项任务,为新时期妇女儿童事业的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进一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充分认识妇女的重要作用和妇女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通过扎实有力的工作促进妇女事业的发展。全区上下要加强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不断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对妇女儿童工作在体制上、财力上和人力上给予充分的支持和保证,真正体现对妇女和妇女工作的关心,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保护妇女的工作格局。要重视和加强妇女干部队伍的建设,按照新形势的要求,做好妇女干部的培养和配备工作,提高妇女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把各级妇联建成凝聚优秀妇女人才和培养优秀妇女干部的重要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