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育部门的很高评价。
三、我具有多年从事反贪侦查工作的经验和查办区、市属大要案的成功实践
从事反贪工作几年来,我承办了原“北京市华美炊事机械厂”厂长、市人大代表、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宣武区政协委员陶惠山贪污案;参与办理了原北京市宣武区外经委主任赵宏(处级)、伙同他人贪污、职务侵占公款110余万元;挪用公款、挪用企业资金600万元的多人特大经济犯罪案件、原北京市宣武区经贸委副主任候培铎(副处级)贪污、受贿案、原北京市海关走私调查局局长茹水泉(局级)受贿案等一批在市、区内有震动、有影响的大要案。陶惠山贪污案系我院查办的第一起市人大代表犯罪案件,此案的查办过程中市检院、区人大、区委、区纪检委给予了高度重视,对陶惠山案的有罪判决,不但使企业的职工重新树立了信心,使企业的发展形成了良好态势,还为区政府对全区校办企业改制的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赵宏案件查处后,区委以此案作为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典型案例,在全区干部中开展了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以上对区经济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及人大代表犯罪案件的查办,打出了我院的声威,有效推动了我区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得到了宣武区委、市检院领导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借调市院工作后,我作为主要承办人之一,成功办理了市委领导亲自批示、市检反贪局、市纪委联合办理的一起局级干部涉嫌犯罪的特大案件(原二轻局副局长刘某涉嫌挪用公款的“9.18”专案)、在市检院、市纪委领导:“只许办好,不许办坏!”指示下,吃透案情、运用侦查谋略,全面调取、固定证据,找到案件的突破口,在“秦城”集中一周连续提讯,在固定“挪用公款”罪的基础上,深挖出了其涉嫌行贿、受贿的犯罪事实,且一案带出四案,查出了企业领导班子集体腐败,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嫌大肆侵吞国有资产的犯罪事实,从而取得了“9.18”专案的全面突破。此案的成功办理,及我在办理此案中所取得的关键作用,得到了市检院领导以及市委常委阳安江书记的一致肯定。
四、从事公诉检察业务的经历
1991年开始从事起诉工作,通过自身的努力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公诉人,而八年的起诉工作经历培养了我的证据意识和串联多方面知识的能力,使我能在侦查阶段就能围绕个案的犯罪构成收集证据,较好地掌握证据的证明标准,提高侦查工作质量和效率。公考资料
五、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侦查指挥能力
几年来经常在案件查办的紧要时刻带领同志们蹲守、搜查、外埠取证,为处里案件的查办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也曾协调过中纪委、市、区纪委、监察、税务、海关、公安等执法部门配合办案。借调到北京市院工作后,也能很好地组织协调专案组内办案人员,紧张、有序、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六、我具有不怕疲劳、连续作战、敢打敢拼的顽强工作作风
侦查工作就是跟办案期限赛跑,与犯罪嫌疑人抗拒心理拼体力,我在长期的办案工作中形成了一种坚韧不拔的顽强作风,在平时的工作中,我经常放弃节假日及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几天回不了家是家常便饭,参加工作13年未休过一次年休假。侦查工作不同于一般的检察工作,自身的特点决定了这项工作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而作为一名党员每次抓捕、搜查行动我都冲在前面,今年在承办“9.18”专案过程中,在抓捕犯罪嫌疑人郑某时,我正确判断并及时发现蹲守多日的郑某,在只有我一人的情况下,为防止其逃跑,孤身一人将身高一米八几的嫌疑人当场抓获,我在这次行动中的表现,得到了市检院及市纪委领导的表扬。而这些在我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