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市纪委(监察局)有关人员到场,对开标、评标的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还有一些单位在招投标方面也有不少好的经验做法,这里就不一一提出讲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可以交流学习,相互借鉴。关于落实季报制度方面,今年,有下列单位对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和材料、设备采购招投标向局纪委作了季报: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自来水公司、环卫处、菱湖水厂、双林水厂、园林绿化总公司、煤气公司等单位,有些单位今年没有建设项目和材料、设备的采购,有些单位按规定进市招投标平台。
尽管这两项工作抓得紧,效果是好的,但客观分析在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工作上主要表现为:一是少数单位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重视不够,没有把这项工作摆上应有位置;二是有的单位具体工作计划与本单位的实际结合不够紧,内容不够具体,操作性也不是很强,重点没有突出,特点没有体现。在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和材料、设备采购招投标方面表现为:一是部分单位还没有制订招投标实施细则,在招投标工作程序上还不够规范、严谨;二是个别单位有的工程项目和材料设备没有严格实行招投标;三是部分单位没有落实季报制度,如今年前三个季度有6个局属单位采购了设备和材料,但有些单位就没有按规定上报,情况难以掌握。上述问题有关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真正把上级的规定和要求落实到位。
二、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具体工作方案》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具体工作方案》的责任感和紧迫性。贯彻落实《具体工作方案》,深入推进建设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必须解决我们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否则,就不会有贯彻落实工作的具体行动,不会出实在的效果。一是制定出台《具体工作方案》,构建建设系统惩防体系,是局党委落实中央《实施纲要》、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具体办法》的实际举措。《具体工作方案》是对中央、省委和市委对这一项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和具体化,是深入推进我们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工作要求。因此,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要理解、要把握好,要把思想统一到局党委的要求上来,把行动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二是制定出台《具体工作方案》,构建建设系统惩防体系,是“建设大城市、实现新跨跃”要求的重要保证。近两年来,局党委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领导是重视的,力度是大的,工作是实的,措施是有力的,市里也给予充分肯定,有些工作是拿得出手的。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建设系统产生腐败的条件和土壤依然存在,连续两年出现腐败案件,这两天也有情况,这些事在社会上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说明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源头防腐任务任重而道远。三是制定出台《具体工作方案》,构建建设系统惩防体系,是反腐倡廉工作走上系统化、制度化轨道的重要标志。局党委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使教育、制度、监督和惩治融为一体,力求最大限度地发挥整体作用。我们贯彻了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又充分体现了我们湖州建设系统的行业特色;既注意了全面防范,又强调了以解决建设行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体现了体系建设的整体效能。《具体工作方案》符合我们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实际,逐步走上一条制度反腐、体系反腐的新路子。四是制定出台《具体工作方案》,构建建设系统惩防体系,是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的根本举措。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是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的一条重要经验,也是新形势下解决腐败问题的必然要求 。当前,随着改革的深入、经济的发展和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在我们建设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