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诚信是律师职业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诚信既是律师拓展服务领域的基础,又是律师提高服务质量的根本,还是律师完善形象的前提,也是律师提升素质的关键。律师工作的本质和律师服务的特点,决定了律师必须以诚信作为安身立命之本和拓展业务之源。律师诚实守信,就是承诺对那些能办得到的事,不遗余力地去争取当事人要求的合理合法的结果。诚信既是宣传律师的广告和一笔非常可观的财富,也是律师的良心和优质服务铸成的律师的灵魂。诚信的品格是一个律师得以在激烈的同业竞争中立足的关键。律师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律师服务的特殊性表现为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凭借着自身的才能和知识,更凭借自己的良知和信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标志了这个国家的品格。律师的诚信不仅事关律师业的兴衰存亡,还直接关系到全社会的诚信水准。律师对社会生活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是一个国家法治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检验一个国家社会民主程度的晴雨表。所以,诚信应该是对律师服务的基本内在要求,应贯穿于律师工作的全过程。律师只有始终保持高标准的职业操守和对客户负责的专业责任心,不为一时的商业利益而丧失一贯的职业要求,才能获得当事人长期的信任。可以说,律师和律师职业与诚实守信之间具有一种同生共存的关系。因此,诚信执业应该是提高律师职业素养的基础。每一名律师都应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将诚实守信作为自己的立身之本。
三、培养和保持社会使命感
一名优秀的律师应该具有强烈的社会使命感,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不能忘记自己“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社会使命。在英国大法官丹宁勋爵的著作《法律的训诫》中有这样一句话:“正像科学家追求真理一样,律师应该寻求正义。”美国律师协会在《律师道德准则》指出:“在很大程度上,合众国的未来取决于我们是否能够维护正义的纯洁和清白。”日本律师法第一条规定:“律师以维护基本人权,实现社会正义为使命。”党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重大战略任务,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基础重要组成部分的律师制度和律师职业,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负有特殊责任。律师的社会使命与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具有很高的契合度, 律师在排解社会纠纷、解决社会冲突, 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促进社会成员相互沟通、恰当反映各阶层要求, 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提供咨询服务、提高党委和政府执政能力等方面都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律师参与了大量的公益事务和公益活动。许多律师无偿地向困难群体及其他需要援助的人们提供了各类法律援助, 并利用自己的职业条件和专业特长, 延伸公益活动的范围。比如, 有的积极参与信访工作, 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帮助信访机构处理信访者所反映的问题; 有的开设未成年人权利保护或妇女权益保护热线, 免费提供咨询服务;有的专注于残疾人保护或环境保护事业; 等等。所有这些活动, 对于提高政府的行政能力、增强社会的凝聚力都产生了积极影响。因此,在当今中国,一个优秀的律师应首先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伟大历史任务中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依此为基础才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最终实现自己“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社会历史使命。
四、不断学习,加快专业化的步伐
中国加入wto以来,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