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低保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一是在全区各级低保办公室内,悬挂低保政策标牌,将享受低保的条件,办理程序,规范化管理制度公布于众;二是印制《低保对象须知》1.5万份,通过社区和银行两个渠道发放给每个低保户,宁多不漏,确保一户一份,使低保户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便于低保机关的管理;三是我局翻印《湖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300本,发给区四大家相关领导,各乡镇街社会事务办主任,各社区低保专干,做到人手一册;四是邀请区人大、区政协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低保工作,向领导汇报低保工作,倾听他们对低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通过以上工作,我们在对普通居民群众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将宣传的重点放在区领导、区直部门领导,让依法施保的观念深植领导的脑中,在依法施保方面积极争取领导的支持。正因为如此,我区在取消麻木进低保、征地带劳进低保,没有退休费的老职工进低保等问题的处理上取得圆满成功,这些对象能否纳入低保,必须将“符合低保政策才能纳入”作为前
提条件,这一点已得到区委、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大多数领导的认可和理解。(四)加大低保工作督办和检查力度,建立一套有效的低保考评机制。在推进低保规范化管理的过程中,我局十分注重对基层低保工作进行指导和督办,先后三次由局领导带队,抽调区低保中心业务骨干,分组对全区15个乡镇街场,46个社区低保工作进行巡回业务指导、检查、考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纠正和督办,保证了全区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在正确的轨道上推进。同时结合江夏区实际,出台了乡镇街和社区两个低保规范化考核细则,实施百分制考核,并且将考核分数与年终下拨给乡镇街和社区的低保工作经费直接挂钩(区财政每年下拨每个社区4000元低保工作经费)。
三、严格把关,精心组织,全面实施农村低保
按照市民政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区于10月份在全市率先启动农村低保。在工作中我们重点把好“四关”:一是申请关,把确定农村低保对象作为关键一环,局领导带队,深入各乡镇街调查摸底,确保救助对象不错不漏;二是初审关,了解申请对象家庭情况,重点了解生产经营收入、外出务工收入、财产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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