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法是:
第一,加强领导,不断强化行政领导负责制。为保证森林防火责任制得到真正落实,一是省政府与各州市政府、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与各成员单位、省林业厅与各州市林业局分别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全面实行“三线”森林防火责任制,并做到责任人“四明确、四确保”,即明确政府负全责,各级行政首长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确保防火工作有位置、有机构、有经费;明确林业主管部门负重要责任,一把手是森林防火的主要责任人,确保“盛世兴林,防火为先”的要求落到实处;明确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负具体责任,确保形成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合力;明确林区单位、农户、天保人员及护林员的管护责任,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二是建立森林防火责任目标检查考核制度。省级每年设立50万元奖励资金,专门用于兑现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的奖惩。每年森林防火期结束后,都要组织检查考核组,对16个州市政府、林业局及26个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严格检查,按考核成绩兑现年度森林防火奖惩。三是施行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生森林火灾,除追查起火原因外,还要查清造成森林火灾的责任原因,坚决追究有关领导、有关人员的责任。2001年至2009年,全省共有1981人因森林火灾受到责任追究,其中行政管理人员347人、护林员1326人、责任监护人293人,追究制度的施行有效地促进了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
第二,扎实工作,努力推进森林防火社会化。由于我省特殊的地形地理及气候环境,农、林、牧、蔗相互交错的特点,独有的民俗用火习惯以及来自境外山火的威胁,森林防火面广、点多、战线长,加上交通不便、群众居住分散,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处置难度非常大。为有效防止和减少森林火灾,我们从根本上抓实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野外火源管理这两项关键工作。一是坚持每年围绕一个主题抓宣传。5年来,全省通过“关注森林,减少森林火灾”、“牢记96119,严防森林火灾”、“加快林业发展,关注森林防火”、“搞好森林防火,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绿色经济强省”这4个主题宣传活动,循序渐进地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深入林区、森林旅游区、社区、学校、农户。以2009年春防为例,全省近2000所林区中小学校开展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129个县实施了森林防火宣传标牌工程,624万份森林防火责任通知书进入农户家庭,80%以上的森林生态旅游区开展了防火安全宣传。森林防火期内,省、州(市)、县电视网络每天6次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森林防火警示信息覆盖全省手机用户,信息量达6000多万条。这些有效措施,大大提高了森林防火的社会化程度。二是严管林火源头。我省坚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申报、审批、监烧制度,有效减少了违规用火和失控跑火的现象。实行痴、呆、聋、哑、精神病人及未成年人监护管理责任制,严防非行为能力人意外失火。防火期内,重点林区、重点部位及天保工程区严格执行巡护登记制,对入山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切实把火源堵在山下林外。自2002年全省推行森林火灾隐患限期整改制度以来,共整治火灾隐患近1.2万处,有效遏制了森林火灾的发生。
第三,加大力度,全面提高林火的控制能力。虽然我省经济欠发达,财政十分困难,但仍不断加大对森林防火的投入。1987年到2009年,仅省级财政防火专项经费就翻了近3番,从230万元增至1390万元。2000年起,省发改委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纳入全省基本建设计划,至今已累计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