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给予指导、支持和协调,有部分村干部,受观念的影响,往往对指导员有排斥情绪,造成监督流于形式。
通过大量调研,认识到只有使指导员工作不断制度化、规范化、序列化,使指导员由机关干部真正转变为村组干部,真正融入农村,才能规范工作,更好的发挥监督作用。我们任命29名机关干部担任20个村的党支部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助理,赋予指导员“参与党务,指导村务”的新内涵。指导员每周至少在村工作两个半天,必须参加村两委会会议。村两委会召开会议前,先做好会议内容的调研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在会议期间保证会议按照原定决议和议题顺利进行,指导会议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区委、区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项规章制度。在会后监督和督促两委会按照会议的决议依法行政。对两委会的重大决议,指导员不参与表决。这样指导员工作起来就比较明正言顺,能真正及时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更全面的将党的政策原汁原味的传达到群众,能及时将街道党工委的重要决策传达到各村,也便于及时掌握村组潜在的不稳定因素,第一时间上报街道党工委,及时处理,化解矛盾。特别是在处理地区8023部队串联进京上访问题方面,指导员发挥了重要作用。及时掌握动态,果断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态扩大。对农村容易出现的家庭势力、个人恩怨、习惯做法、利益驱动等因素的影响,有些村干部在执行上级有关政策及两委会决议时有些走样的问题,代表街道客观、公正的发表意见,不带任何偏见处理问题,纠正错误,及时督促、引导村干部在执行相关政策、两委会决议中,充分听取群众呼声,按照村民的意愿和要求,依规依法办事,减少矛盾,及时化解不必要的误会,起到了很好的监督。指导员在村工作,入户率达到100%,深入走访,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同群众接触的机会增多了,使机关干部转变了作风,加强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街村两级工作发挥了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以街道党校为阵地,采取公开选拔方式,培养农村党的后备力量,提高共产党在农村民主政治中的竞争力
村民自治法颁布实行以后,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出现了许多新问题,主要是农村基层党支部领导核心地位弱化,党员发展缓慢,党员老化现象严重,农村后备力量薄弱。
由于受农村家族、宗族等势力的影响,有些村家党不分,党员发展“出必吾家”,以人论事,以人划界。有的村无苗子,书记选配难,党员发展难,干部管理难,素质提高难的问题。特别是在支部换届工作中,有的村选不出一个好书记。甚至有些群众抱怨地讲,“我们村难选一个好书记,最好从上级给我们派人担任书记”。全办20个村党支部委员大多是我党在六七十年代发展的老党员,好多村在吃政治老本,党员形成断层,党员老龄化严重。全办农村党员总数706人,占全办农村总人口的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近2个百分点。究其根源,主要是村党支部书记对农村政治资源形成垄断,一些村支部书记、老党员思想保守,心存顾虑,怕发展新党员抢了自己的位子,对组织发展缺乏积极性。造成农村后备干部队伍匮乏。农村青年存在着很高的政治热情,很多青年入党愿望非常强烈,传统政治体制又不能很好为他们提供实现个人“价值”的平台或机会。客观上形成的政治资源垄断剥夺了他们“公平进步”的机会。
农村党员流动性增强,管理难度加大。党员管理出现该管的不管,想管的管不了的状况,党员游离在组织之外,有权利不尽义务,农村党员发展教育往往流于形式。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状况,教育培养通常是文件对文件、会议对会议,没有横向的展开和纵向的深入,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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