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 王秀良(2010年9月13日)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各位战友,大家好!我叫王秀良,来自禄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首先,非常感谢组织给了我一个展示自己的机会,我为能参加禄丰县公安局首次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而感到自豪,我竞争的岗位是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我现年32岁,中共党员,汉族,大学本科文化,二级警司, 我于2000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在路溪、和平、仁兴派出所工作,任过副所长,现任禄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热爱公安工作、爱岗敬业、一心为民始终是我的信念,无论在不同的岗位上,我都忠实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以实际行动创造出良好的工作业绩,赢得了党和人民群众的信赖。
在政治思想方面,我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做到政治坚定,立场分明,不断强化学习,做到学有质量,学有体会。通过理论学习,自己的思想认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理想与信念,充实了自己,完善了自我。在工作中,我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紧紧围绕政治练兵、业务练兵,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做到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形象好。在今年省厅组织的经侦信息系统大比武活动中,我有幸参加比赛,在160人的比武中,获得了全省第七、全州第一的好成绩。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我牢记宗旨,一心为民,在新的战线上,忠实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无论到哪一个岗位,都能充分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在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对领导安排的工作,认真负责的完成,没有过推诿拖拉的现象。在侦破工作中,从2008年至今,我曾参与办理故意杀人案2起,2009年我在审讯一起杀人案中,因在我主审时突破了案件曾被禄丰县公安局嘉奖。同时主办刑事案件26起,办结26起,办结率为100%,其中移送报捕案件26件,案件批捕率为100%;移送起诉案件26件,起诉率为100%。办理抓获团伙案件一起,参与办理省厅督办网络案件一起,公安部、省厅督办案件一起。主办治安案件45起,办结45起。在所有的侦办工作中,我时刻牢记各位前辈的教诲,严守办案程序,坚持执法的原则性与具体工作方法灵活性的统一,经过参与办理各类案件,积累了宝贵的侦办经验,对今后侦办一些疑难案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宣传工作中,共在楚雄日报、彝州警方、楚雄公安、楚雄社科论坛等刊物、公安内网上发表通讯、消息稿件72篇条,为公安宣传工作做了微薄的贡献。
三年以来,我共参与了3件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参与了5次大型保卫工作,工作中,因处置得当,成功化解矛盾,圆满完成保卫工作,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群众肯定。在副所长、副大队长的岗位上,我服从领导的安排和管理,认真遵守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纪律,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真正做到廉洁奉公,不贪不占。在管理工作中,我遵循一个原则,正所谓喊破嗓子不如作出样子,要求单位别的民警做到的,我首先做到,由于各位民警支持与配合,三年以来,民警无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队伍朝和谐健康的方向发展。如果这次组织信任,同志们支持,我有幸当选,我将摆正位置,协调好关系,以单位为家,与局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并按照局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是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局党委的要求,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理清思路,探求新的管理方法,进一步提高管理方法和业务水平,同时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真实、大量的第一手材料,为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