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余个,“法律咨询热线”成为青少年维权的“知心热线”。三是开展情景宣教,寓教于乐结硕果。青少年求新意识、模仿能力较强,*区结合青少年的认知特点,始终坚持实践第一,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组织旁听庭审、参观少管所、戒毒所等,通过实景实例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区法院还将“六.一”儿童节设为“法院开放日”,先后组织青少年共计600余人次参观宪法墙、少年法庭,组织青少年亲身参与民事案件庭审演示。多项法制实践活动的开展,增强了青少年对法的直观感受,一位参加模拟法庭的中学生这样说道:“当我穿上法袍的时候,我感受到了审判长的威严,现在法律的种子已在我心中生了根,我以后一定要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好少年,争取将来做一名真正的审判长,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近三年来,我区共举办各类青少年法制讲座600余场,接待青少年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开办青少年模拟法庭100余场,充分发挥了“说”这门功课的作用。
“学”:并非传统意义上的课堂上的“填鸭式教学”,而是采取“以赛促学”“以培代学”等方式调动青少年学法积极性。 4月至5月,*区组织全区中小学开展奥运法律知识竞赛活动,1万多中学生、2万多小学生参加初赛阶段,涉及全区大部分中小学,评选出优秀奖3000名,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区公共安全馆作为“全国青少年自护教育基地”,在近80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内,建成交通、消防、地震、安全生产等八个展区,设计了模拟驾驶、4d动感影院等100余个精彩展项,应用了鬼影技术、vr互动技术等特殊展示手段,将全国涉及公共安全的典型案例汇及其中,提高青少年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区充分发挥*公共安全馆的辐射功能,在社区和学校开展“星光未成年人安全与法制教育”,通过举办星光自护夏令营活动、开展flash大赛等,将青少年自护教育作为中小学团队、队组织的经常性工作,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和自护能力。*区在*寄读学校建立了全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区中学生健康成长研究中心”和“*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预防和降低青少年违法犯罪。各种法制教育基地和中心的建成和投入使用,改变了过去那种课堂式的学习方式,使青少年在新鲜的环境中和新颖的形式下接受法制教育,取得了事半功倍的学习效果。
“逗”:就是注重寓教于乐,让孩子们将“玩与学”结合起来,激发其学法兴趣。如奥运会期间,*区制作了500套“福娃说法”flash动漫dvd光盘,赠送给全区中小学。通过形象生动的动画情节和深入人心的福娃形象,将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清楚明了地传达给青少年;知春路中学编制了“贵重物品不上身,独立在家不开门,结伴同行要牢记,有人尾随要呼救”的普法口诀,潜移默化发挥法制教育的引导功能;西三旗街道组织地区中小学生参加法制夏令营,让孩子们在集体生活中触摸法制的脉搏;紫竹院街道组织以案说法、打手拉小手社区家园文明行、观看未成年法制教育电视系列片活动;上地街道举办法律知识猜灯谜活动等等。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逗”起了孩子们的兴趣,仅暑假期间,*区就举办各类新颖的普法教育活动60余次,近万名中小学生在笑声中接受了法制教育。
“唱”:就是以艺术化手段普法,在青少年中传唱普法歌。20*年12月,*区在*市政府网站“首都之窗”和*区政府网站刊登为期一个月的启事,向全社会征集“五五普法歌词”和标识,通过“群众路线”把征集过程作为一个发动全民学法、用法、守法的过程。征集活动不仅得到*市民的踊跃参与,还受到其他省市群众的热情关注,共收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