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化解措施。县委维稳办定期通报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三是深入推进“大调防”机制建设。要健全党委、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借鉴孙吴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建设的经验,创造性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作用、行政调解的职能作用、司法调解的主导作用,树立调解也是执法的观念,从政策、体制、机制上最大限度地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执法办案中,做到“能调则调、能调不判、多调少判、先调后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调解工作中要坚持“四心”,即对当事人说服教育有耐心、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有诚心、平息矛盾激化有恒心、评判是非责任有公心。要探索推行社会矛盾联调、治安问题联治、邪教活动联防、社会管理联抓、便民实事联办,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要完善领导包案责任制等矛盾化解的各项配套制度和措施,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存量减少、增量不添的目标。
四是强化社会稳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落实。各党委和政府各部门要建立起全方位、全天候、多渠道、专群结合的维稳情报信息工作网络,从各层次、各方面及时准确地获取内幕信息,努力实现预知、预警、预防,有效控制甚至杜绝到省进京的非法访。要严格执行重大维稳信息及时报告制度,对本地、本部门发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县委维稳办书面上报情况,并视事件发展态势随时上报最新情况。
五是建立和完善群体性事件应对处置机制。要按照“发现要早、化解要快、处置妥当、防止蔓延”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预测预警、应急处置、舆论引导等预防处置机制。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做到第一时间掌握情况、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第一时间解决问题、第一时间处置到位,防止事态扩大。要加强对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舆论引导工作,做到及时由权威部门发布正面信息,严防敌对势力或别人用心的人推波助澜、恶意炒作。要加强对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政法、维稳部门负责人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的专题培训,提高对突发事件的预测预判、现场指挥、依法处置、舆论引导能力。
六是深入持久开展好防范处理邪教工作。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在超前防范和有效防范上下功夫;要精准打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幕后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重点在“破网络、挖团伙、捣窝点、断财源”上狠下功夫;要切实打好转化攻坚和巩固整体仗,最大限度地把邪教组织追随者争取过来,在巩固工作成果、防止出现反复上下功夫。要切实加强反邪教的宣传教育工作,建立经常性教育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式,实现警示教育的常态化和制度化,不断增强干部群众识别、抵御邪教能力。
七是构建涉法信访和执行工作长效机制。要全面落实中办发【20**】22号文件精神和省委实施意见,切实加大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力度。坚持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化和带案下访常态化,以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为突破口,加大对重大疑难案和“骨头案”的工作力度,彻底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力争用最短时间把全县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基本消化掉。要继续加大源头治访和责任追究力度,构建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长效机制,切实防止新的信访案件发生。要巩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成果,深入分析产生执行积案的深层次原因,提高审判质量。要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和执行威慑机制,在防止发生新的执行积案上狠下功夫,努力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问题,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要以创新社会管理为抓手,强化服务管理职能,提升平安创建水平。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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