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高中阶段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体教结合工作会议的精神,进一步推进本市奥运后备人才的培养,建立健全体育特长生的招收工作制度,xx中学二零零九年高中阶段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和区体育局、区教育局联席会议制定的二零零九年徐汇区体育特长生的推荐工作实施细则,结合xx中学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小组
组长:朱荣林
副组长:胡化平
成员:岑建华、杨桦、黄振忠、詹重山、陈德军、毛蓓。
二、招生原则
1.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2.综合考评的原则。
对申请参加体育特长生推荐的学生进行思想品德、专业成绩与训练、文化课成绩进行综合评定;
思想品德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在初中学习期间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受到学校处分者不予推荐;
思想品德由教练员、班主任、任课教师给予综合评价;
专业成绩与训练由各剑种教练员依据比赛成绩、训练出席情况和发展潜力综合评价;
文化课成绩初评时参照二零零九年1月期末考试成绩;
3.自愿报名与教练员推荐相结和的原则;
4.推荐生文化课成绩最低达标的原则
推荐生文化课成绩最低要达到或超过二零零九年上海市xx中学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70%,否则不予录取。
5.凡经审查符合推荐条件的,并在上级给定的名额范围内学生所在学校及教育局将在网上予以公示,公示通过后方具备推荐资格。
三、体育特长生申请与推荐条件
1.思想品德:思想品德良好,积极要求上进,严格遵守学校和击剑队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教练员指挥和训练安排,刻苦训练,完成训练计划和任务。
2.体育专项成绩:参加系统体育训练,在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正式办理注册手续2年以上,并持有参赛证。获得市教委、市体育局认可的并与招收学校项目对口的市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前6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5名的学生。
3.文化课学习中态度端正、学习努力,学习成绩符合学校对击剑运动员的基本要求。
四、xx中学体育特长生名额
二零零九年xx中学共招生体育特长生8名;其中推荐生6名,通过位育体校招生2名(简称绿色通道生)。
五、xx中学体育特长生的管理办法
1.被录取的体育推荐生,是xx中学在籍学生;即学籍在xx中学,编入高一班级参加xx中学常规的教育、教学和训练。高中学业完成后成绩合格的由xx中学颁发毕业证书。
2. 进入位育体校高中体育特长生(绿色通道生),其学籍在位育体校,在xx中学借读,xx中学负责其教育、教学和训练管理。高中学业完成后成绩合格的由位育体校颁发毕业证书。
五、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程序和时间节点
工作程序
1.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二零零九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二零零九年本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仍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关于2009年本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意见》(沪教委体〔2009〕3号)文件精神执行。
2. 在区教育局、招办的统一部署下,将符合条件、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