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人事劳动保障干部做为管干部的干部,百尺竿头,如何更进一步?新的形势和任务给我们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局党委经过总结近几年的经验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抓工作、带队伍、创佳绩,最关键、最重要的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转变作风,严肃纪律,保持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今天下发的局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意见》,是我局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指导性文件,要求大家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认真落实。局党委认为,无论是党风廉政建设,还是行风建设,归根结底是人的建设。不管开展任何工作,关键在人,人的要素是第一位的、是决定性的。因此,今年乃至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好人的建设、形象建设,使之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强化廉洁意识,遵守党的纪律。防止腐败,教育是基础。要以全县开展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活动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树公道正派的人劳社保干部”形象活动。认真遵守党的三会一课制度,合理安排学习日和学习内容。各支部要结合学习两个《条例》,开展正反两方面的廉政教育,增强纪律观念和自律意识,争做遵守和维护纪律的模范,局党委将对学习《条例》情况进行统一安排,适时进行检查和测验。要抓好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站人员的廉洁自律工作,进行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教育,全心全意的把群众利益实现好,维护好。
要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和八项要求。这是中央、省、市一再重申和强调的广大党员干部行为规范,是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重点,机关每一名党员干部职工必须无条件的严格遵照执行。结合这四大纪律和八项要求,还要进一步深化局班子“四廉”制度,完善廉洁自律承诺书,并予以公示,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评议会,接受同志们的监督。另外,我在这里着重强调一点,各科室向劳动保障事务站下达任务目标,必须严格按照《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站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所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不允许私自下达工作指令。更不能发生借下乡之机,向他们要这要那、报销各种票据等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否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二)转变机关作风,提供优质服务。要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方式,出台新举措。在去年基础上,今年将逐项开展“公开承诺、聘请监督员、设立监督电话、问卷调查”四项活动。对干部任免、技术职称评聘、劳动用工、劳动仲裁、社会保险、再就业等热点工作的程序、标准、办结时限在县电视台、广播电台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的全程监督;聘请行风建设监督员,实行定期走访汇报制度,面对面地听取他们对我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评估;设立行风建设监督电话,及时受理群众的投诉事件;不定期发放调查问卷,广泛征求意见。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创建行风建设示范岗活动,推行首办责任制,以此规范管理、规范行为、规范服务,全面提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开展为民办好事实事活动。今年我局共确定了四件为民办的好事实事(大力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研究解决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实施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办法、劳务输出),承担这四项任务的科室要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深入企业,深入基层,到下岗失业人员、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农村百姓中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其它科室要做好配合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效果取信于民。
(三)开展阳光行动,优化发展环境。一是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按要求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一次清理。对取销的项目加强后继管理,对保留下来的项目,涉及到的科室要建立台帐。同时,对收费项目和标准、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