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常任制 (例:椒江) 等一系列党内监督的具体制度先后在全国或部分地区开始探索、试点和建立,这些制度的探索都为《条例》的起草制定提供了丰富的素材。
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胡锦涛同志代表中央政治局首次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弘扬了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的新风,这更是直接促使了《条例》的诞生。
第三、《条例》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和改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客观要求。
如何通过实施监督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学习,尤其是在党执政后,如何通过有效监督以保证党执掌的政权用来为人民服务,这是我们党所面临的一个重大现实课题。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在这一时期,我国社会经济成份、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出现四个多样化,体制改革还刚刚起步,新旧体制、机制、制度还处在激烈的碰撞和转换过程之中。在国际上,全球化的浪潮已是不可阻挡,国际局势仍然动荡不安。面对国际国内复杂的形势,前苏联、东欧共产党由于缺乏监督而丧失政权的教训历历在目。要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势必面临着转型的重大考验。如何顺应时代的发展,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坚持党的学习,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施严格的党内监督的迫切性更是显得尤为突出。
第四,《条例》也是反腐败斗争形势发展的现实需要。
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党虽然取得了反腐败斗争的阶段性胜利。但是,当前腐败现象依然比较突出,导致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在中纪委向党的十五大、十六大提交的工作报告中,有这样
值得引起注意的是:近几年中高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违9违法案件呈上升趋势;有的地方、部门和领域,尽管对腐败现象进行了严厉惩处,但“前腐后转载或摘录请注明出处:
继”的现象仍屡见不鲜;在土管、城建等一些特殊岗位,出现领导干部大范围腐败的现象;在有些地区和部门甚至还出现整个班子大多数人的“集体性腐败”。正是针对这些情况,中央充分认识到监督对于反腐败的重要性,提出了要构建教育、监督、制度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然s6,现实中我们实施监督尤其是党内监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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