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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主性。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也是党内监督的基础。重视发展党内民主,重视在党内建立一个非常健康、规范的权力运行机制,进而推动和发展人民民主,是《条例》的一个突出亮点,也是贯穿整个条例的思想主线。《条例》不仅在立法目的中明确提出发展党内民主的主题,而且在十项制度中,对发展党内民主这一精神,从内容到程序上都有明确的规定。
3、针对性。针对性也是《条例》一个很显著的特点。《条例》通篇就是针对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针对党内监督的的重点部位和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管用的监督制度。
4、可行性。《条例》的有关规定注重从实际出发,重点解决时机成熟、可以解决的问题,不求解决所有问题。《条例》所确定的监督制度都是现实中证明切实可行的、有效的、普遍起重要作用的制度,对一些制度时机还不成熟、还需在实践中继续完善的制度,就没有写进《条例》。如财产申报制度。
5、系统性。《条例》作为党内监督的基础性党内法规,构建了一个多层面的、各种形式的、相互配套的相对完整系统的党内监督体系。《条例》中既包括了上级对下级的监督,也包括了下级对上级的监督,更包括了平级之间的监督。既有党内监督的主体内容,也体现了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的精神,构建出一个完整的监督网络和体系。
6、创新性。《条例》中有许多观点和提法等方面在我党制度建设历史上是首次明确提出的:如首次提出关于对中央政治局的监督内容;首次正式确立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首次明确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监督职责;首次就舆论监督在党内法规中作出规定;首次把有关监督办法上升为党内法规制度。
 
; 7、开放性。《条例》作为党内监督的基础性党内法规,同时也是一个开放的体系,有待于在今后的党内监督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条例》所确立的党内监督制度,只是目前实践中比较切实管用的制度,还需在今后的的发挥余地和空间。
三、学习和贯彻落实《条例》的几点体会
在学习《条例》的过程中,还有以下几点体会,供大家下一步深入学习时作一些参考。
(一) 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好《条例》,首先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
一是要从保持党的学习、纯洁性,提高我们党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这一高度充分认识《条例》发布施行的重要意义。《条例》体现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性的认识,早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同志在回答黄炎培先生提出的历史周期率问题时就已回答,我们找到了一条道路,这就是民主,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我们党从执掌全国政权开始到现在,经过几十年的学习探索和艰苦努力,我们党在怎样把我们党建设好,怎样才能切实有效地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方面,已经探索出一条基本的思路,总结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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