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我市民政工作发展较快,在青岛市民政系统一直名列前茅,去年在市年度工作考核中获得五市第一名,被评为市民政工作标兵单位。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积极开拓创新,扎实推进,使各项民政工作水平不断取得新成绩,去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创建平安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特别是村民自治工作,2008年实现了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市三连冠,2008年,先后在全国、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介绍经验。下面我简要汇报一下民政工作存在的不和谐因素和工作措施:
一、存在的不和谐因素
主要存在以下3个方面的不和谐因素:
第一,社区建设工作发展缓慢,在市处于落后位置,广大居民对社区工作不太满意。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社区建设的意见一直没有出台,社区建设的目标任务、有关政策规定都不明确,工作不好开展。二是没有建立起社区建设的领导体系,工作关系没有理顺。三是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和工作人员待遇都没有落实,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居委会作用的发挥。
第二,优抚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了部分在乡优抚对象上访,个别地方出现集体越级访的苗头。主要原因是在乡优抚对象的抚恤定补金、优待金和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药费报销均由乡镇发放,由于个别乡镇财政困难,造成这些优抚资金不能按时足额到位。随着农业税的取消,乡镇财政会更加困难,优抚金政策的落实难度会更大。同时,失业伤残军人生活困难问题比较突出。
第三,个别地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存在落实不到位、不规范的问题。主要是少数镇村干部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认识不足,不能按要求去落实;也有的地方工作不规范。由于工作不规范、不落实,引起个别地方干群之间的矛盾,带来农村不稳定的因素。
二、下步工作措施
围绕存在的不和谐因素及原因,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
(一)积极工作,全面推进社区建设。一是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出台社区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社区建设工作组织体系,理顺工作关系,为社区建设的开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指导和组织保证;二是积极协调,力争解决好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和工作人员待遇,使居委会的作用得到正常发挥。三是加强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开展社区服务试点工作,建立健全社区居委会制度体系和组织体系,开展居民自治活动。同时,对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使居委会切实发挥好作用。四是建立社区为民服务代理工作网络,推动为民服务代理工作向社区的延伸,拓宽社区服务领域。
(二)强化措施,全面提高优抚工作水平。一是加大对优抚政策落实工作督查的力度。会同市财政局对优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建立二等乙级伤残军人医疗保险制度,确保优抚医疗政策的落实。三是调整城镇失业伤残军人的抚恤标准,参照农村伤残军人抚恤标准落实,解决失业伤残军人的生活困难问题。
(三)深化村民自治,进一步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按照市委“抓亮点、抓品牌,唱响地方戏,演好连续剧”的要求,认真总结我市10多年来村民自治的经验,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