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以不断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的成效提升宗教工作,努力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
一是要建立健全宗教工作长效机制。各乡镇党委、政府,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宗教工作的重要性,真正把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健全宗教工作组织机构,同时要把党的宗教政策和宗教知识纳入干部学习培训的容之一,并把《宗教事务条例》作为普法学习的重要容,切实开展好“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活动。5月15日,县委、政府召开了有各乡镇党委书记,分管副书记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天主教专项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市宗教工作有关情况,安排布署了我县近期的宗教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把党中央的有关近期宗教政策、采取的措施掌握好,并认真贯彻落实,绝不能麻痹大意。二是要贯彻实施好《宗教事务条例》。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为主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宗教工作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充分发挥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使我县的宗教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要正确处理好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与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关系,保护和维护好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和健全宗教活动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处理好依法办事和做好群众工作的关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宗教工作网络建设。要充分发挥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和职能部门的作用,研究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新措施和新办法,要加强对宗教工作队伍和宗教界人员的培训,认真做好宗教神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信教群众的动态。要有效制止非法宗教活动的蔓延,坚决防治和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同时,今后要切实解决宗教工作人员不足,经费困难的问题。各乡镇党委、政府也要拿出一定的经费保障宗教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同志们,民族宗教工作无小事,民族宗教工作的好坏事关我县的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希望各乡镇、各单位一定要站在发展、稳定、团结这个大局的角度,把民族宗教工作作为本单位的一项长期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来,为我县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和“三个文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