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各界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将作风、效能、环境建设民意调查测评的意义、方法、步骤和要求传达到所属单位的干部职工及有关村(社区),使之积极主动地参加到调查测评活动中来。县电视台、《桃江通讯》、桃江公众信息网要及时准确地将作风、效能、环境建设民意调查方案、活动的有关规定要求及开展情况及时予以报道。
(二)强化工作责任,确保调查测评不走过场。开展作风、效能、环境建设民意调查测评活动在我县还是第一次,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的一把手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单位的纪委(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纪检员或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调查测评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坚决按《桃江县作风、效能、环境建设民意调查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查测评,要克服一切困难,绝不能走过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整个活动负总责,认真抓好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活动的进展情况,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调查不出任何差错,保证调查测评活动自始自终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步调一致、扎实有效地开展。
(三)明确工作纪律,确保调查测评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为了切实维护调查测评工作的严肃性,保证调查测评结果准确、真实,在具体组织实施过程中,工作人员、参与调查测评人员、被调查测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认真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不准干扰和妨碍调查工作;不准相互串联拉票;不准泄露调查机密;不准接受请吃、请钓和礼品礼金及其他娱乐活动。如有违反以上纪律的一经查实,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违纪的追究其纪律责任。
(四)突出工作重点,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查找问题,进行整改是作风、效能、环境建设民意调查测评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整改效果如何,关系到调查测评活动的整体效果。要克服“隔靴搔痒”式的弊端,整改中必须牢牢把握“四个第一”的原则,即: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具体地讲,要突出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整改要广开言路,倾听意见。被调查测评单位和个人要把调查活动作为征求意见、改进工作的良机,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听取各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做到正确对待,虚心接受,认真整改。二是整改要敢于自我揭短,认真自查自纠。被调查测评单位和个人要不怕揭短露丑,不怕家丑外扬,要找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对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状况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做到未评先改,边评边改。三是整改要注意成效,狠抓落实。被调查测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整改工作要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能马上整改的,就马上进行整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的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一时条件不具备、难于解决的问题,应向群众解释清楚。
同志们,开展作风、效能、环境建设民意调查工作,是事关桃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具有开拓意义的创新工作。我们一定要解放思想,统一认识,精心组织,强力推进,扎扎实实地把这项顺民心、合民意、利发展的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