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开展。四是落实责任。把林改工作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件大事来抓,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县、乡、村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领导责任。
(二)把握方案确定关。林改方案是林改工作的基础,我县在林改方案的制订上,始终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在方案的原则和指导思想的确定上,始终坚持“山上要绿起来,林业要活起来,林农要富起来”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二是在方案内容的确定上,始终坚持深入基层调查摸底,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前后召开了20多个座谈会,方案初步拟定后,又分片召开了16个乡镇的乡、村、组三级干部、林农代表及山林经营者座谈会,涉及的人员达300人之多,方案的内容先后作了15次修改,历时一个多月。三是在利益分配的确定上,始终坚持从大局出发,确保大多数林农的利益。四是在村级林改方案制定上,始终坚持“两上两下”的原则。即村级方案初步拟定后送县、乡林改办审核把关,提出修改意见,然后返回村级继续补充完善,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由三分之二以上代表票决通过后,再报乡镇政府审核,县政府批准实施,确保了方案的可操作性和严密性。
(三)把握纠纷调处关。一是规范调处程序。实行矛盾纠纷调处分级负责制。农户和村组的山林纠纷由村或乡级林改办进行调处,乡镇处理不了的再上报到县林改办,由县林改办安排专门调查组下乡调查,及时把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好,力争把纠纷和矛盾消除在基层。二是落实调处人员。实行纠纷调处专人受理。县林改办设立了纠纷调处组,乡镇林改办聘请懂政策、责任心强的老干部负责纠纷调处工作,村级指定了专职村干部协助纠纷调解。三是接受社会监督。所有的纠纷调处结果均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向广大林农公开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各乡镇林改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和现象,以政策问答的形式下发到乡、村、组。
(四)把握外业勾图和确权发证关。一是制定出台了《县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及登记发证工作方案》;二是抽调了83名林业技术骨干分派到各乡镇从事外业勾图工作,负责到现场按照“3+2”形式(“3+2”即乡镇、村、林站各1人,相邻权属单位各1人)利用1:1万地形图进行勘界勾图,并由权属单位代表当场填表签字认定。
三、健全制度,实现职能转变
(一)林农负担监督制度。对涉及林农负担的各种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向社会公布了现行涉及到林农的所有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并建立健全了林农负担监测、信访举报、检查监督、案件查处等各项工作制度。
(二)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发展激励机制。对森林资源培育、保护等林业建设的主要指标,列入了政府任期目标管理。每年对森林资源培育前五名的先进乡镇,每五年对达到条件的林业生态建设先进乡镇进行表彰。
(三)稳定林业管理队伍和乡村组织建设制度。从2005年元月1日起将全县林业系统机关和基层林业工作站、检查站等行政事业人员工资和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及时足额拨给;上级给乡、村的转移支付资金全部拨给乡村,确保其正常运转。
(四)林区社会稳定制度。制定了《县维护林区稳定工作预案》,出台了《关于林改期间切实做好政法综治工作维护全县社会稳定的意见》、《县党员干部影响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规定了山林产权未明晰之前暂停一切林地林木流转。林改过程中,全县整个林区社会稳定,未出现一起群体事件,社会呈现一派稳定祥和的喜人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