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地处南西部,毗邻湘粤,国土总面积2206平方公里(折合面积301万亩),其中林业用地259万亩,辖16个乡镇,124个行政村,1479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9.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5.8万。是中国竹子之乡、中国南酸枣之乡、全国南方集体林区重点林业县、全国森林分类经营示范县、全国山区综合开发示范县。年8月,省委、省政府确定我县为全省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后,我县认真贯彻执行全省林权制度改革会议精神,紧扣“多予、少取、放活”的改革方针,积极稳妥地开展了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圆满完成了试点工作任务,实现了林农受益、税费减轻、权属明晰、经营放活、流转规范、林区稳定的大好局面。
改革了集体统一经营体制,实现了林业经营模式的历史性转变。我们按照“属村归村、属组归组”的原则,明晰产权,将全县70%以上的山林面积由村办采育林场统一经营全部还给农户自主经营,目前,全县国有林152373.9亩,占6.1%;集体所有林地2360894亩,占93.9%,(其中农户自留山529882.1亩,占22.4 %;责任山975641亩,占41.4%;国有林场协议林394041.1亩,占16.7%;村集体统一经175445.4亩,占7.4%;其它落实经营主体285884.4亩,占12.1%)。真正做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结束了我县近二十年来村集体统一经营、林业部门大包大揽的局面,实现向社会办林业的历史性转变。
兑现了各项让利政策,实现了林业经营利益格局的大调整。一是减免税费。我县于年9月1日起取消了8.4%的农特税,3%的增值税,2.24%的所得税,9.6%的林区建设资金,7%的乡镇提留等10项国家税收和县、乡、村三级不合理收费项目,原竹原木的收费标准由林改前的53.24%下降到现在的20%,全县共减免原竹原木税费3071万元,农民人均年增收199.4元。二是把政策性让利的大头给林农。我县严格按照全省林权制度改革会议精神,将政策性减负形成的利益70%让给林农,规定凡在年9月1日前流转的山林,购买方都必须与山林所有者补签政策性让利协议,补交政策性让利款,由经营者和山林所有者双方根据已流转山林的树种和林龄确定商品材平均亩产,然后按全县木材平均销价每立方米400元计算让利款,让利款三成归经营者,七成归林农。全县20万亩流转山林如果按亩产商品材4立方米计算,总产值为3.2亿元,再按税费减免率23.24%计算(剔除拍买时已交的乡镇提留),则全县应补交政策性让利款7400万元,农民人均可增收480元。三是提高国有林场协议林山价返还比例。我县从今年元月1日起,对国有林场协议林山价的利益分配进行改革,改过去6:4分成为全部归林权所有者。全县国有林场按年产商品材4万立方米计算,年提高山价126万元,农民人均增收7.8元。国有林场协议林山价的提高,促使林权者与国有林场续签了协议林经营合同,从而确保了国有林场经营范围的长期稳定。
调动了林农经营林业的积极性,实现了林地和林木价值的提升。林改后,大部分山林重新返还给了广大林农群众,实行分户经营,更新造林,放活毛竹经营,林地和林木价值明显提升,以杉木、毛竹为例,杉木流转价格由林改前每亩平均600元上升到2700元;毛竹林年租金由林改前15元上升到83元,租金收入全部归林农,林农经营山林积极性空前高涨,纷纷在村归还的自留山、责任山内的竹木上写上户主姓名,由林改前的担心变成了林改后的放心。横水镇密溪村村民肖自飞今年初自筹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