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经济纠纷的重要方式之一。我国加入wto以后,由于仲裁不涉及国家司法权等主权问题,包括中国在内的多数国家又都签署了《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国际间的认知程度很高,因而,外国老板和国内外资企业的老板在处理经济纠纷时一般多钟情于仲裁。从这方面讲,我们也必须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加快推行仲裁制度的步伐。
第三,大力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也是推进淮安经济跨越式发展的迫切要求。仲裁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市场经济保持畅通运行的“润滑剂”,是一个地区法治环境、经济环境、投资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及时化解经济生活中的矛盾,对于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将起到重要的作用。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一些投资者有顾虑,不敢大胆投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怕产生纠纷后得不到及时有效公正的解决,担心他们的正当权益得不到有力的保障。同时,在当前工业经济、民营经济运行中,许多企业被相互欠款、合同纠纷、权益纠纷所困挠,难以正常发展。这些都说明,建立完备的解决经济纠纷的有效机制非常必要。仲裁法律制度,作为一种有效的处理经济纠纷的机制和手段,是经济发展的法律保障和条件,是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仲裁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并且被大家逐步认识和运用,必将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为建设经济强市发挥重要作用。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从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出发,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求出发,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要充分发挥仲裁的积极作用,把仲裁工作列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机制之一。这就把仲裁工作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也为提升仲裁作用、发展仲裁事业、改变仲裁工作面貌提供了重大的历史机遇。我们要抢抓这一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真抓实干,增强开创我市仲裁工作新局面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突出重点,继续大力推行仲裁法律制度
一要形成社会各方面推进仲裁法律制度的合力。淮安仲裁委是市政府运用国有资产依法组建的解决民商事纠纷的专门机构,不是纯民间性、营利性的组织。因此,需要各地各部门要把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作为应尽之责,常抓不懈。仲裁委自身也要继续争取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对仲裁的支持,努力扩大仲裁制度的推行范围,争取形成仲裁体制社会化,社会各界共办仲裁,仲裁事业变成大家共同的事业,从而促进全社会和谐。
二要更新观念,创新推进仲裁法律制度的方式。要按照全国仲裁会议提出的市场经济行业推行与社会基层推行相结合的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基本方针,坚持合作、互利、双赢,积极推进仲裁机构与行业组织和社会基层组织的合作、仲裁机制与调解机制的结合,充分利用行业管理组织和社会基层组织的调解职能,发挥行业管理和社会管理的资源优势,形成良性长效的推行机制。同时,要认真研究制定符合行业和社会基层特点的仲裁活动规范,充分体现仲裁便捷、灵活的特色,最大程度地满足当事人的需求,积极配合行业管理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完善调解职能,提高调解水平。
三要突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进行精耕细作。要继续按照国家工商总局、保监会、建设部和省政府文件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合同条款,夯实仲裁案源基础。加强与建筑、房管、工商、民营企业、金融等系统及经济开发区等经济纠纷多发行业和领域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有关大中型企业的仲裁联系网络,挖掘大案要案。
四要进一步加强仲裁宣传,提高全社会仲裁意识。要围绕仲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宣传仲裁、推广仲裁,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在报刊等新闻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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