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省委书记李源潮、省长梁保华、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寿亭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对进一步强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就进一步贯彻落实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我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新要求。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反腐倡廉的实践告诉我们,一些腐败现象之所以纠而复生、禁而不止,一些腐败分子之所以能够钻空子、谋私利,都不同程度地暴露出了制度建设和落实方面存在的缺陷。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调查惩处一个腐败分子是成绩,制定或者健全一项法规制度,使一大批干部不犯错误或者少犯错误,是更大的成绩。反腐败斗争不能仅局限于惩处腐败行为,而应在重大改革措施、政策、法规出台之前,对可能诱发的腐败机会作出研究并有针对性地设计出相应的反腐败配套制度与措施,防患于未然。因此,要预防和减少深层次的、复杂的腐败现象,从源头上防止权力、决策和行为失控,关键要在制度创新上有新的突破。要靠健全法制、完善体制,不断加大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力度,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当前,特别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二、要与时俱进地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围绕贯彻党章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通过学习贯彻党章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是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反腐倡廉工作新的战略思想。党章对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所有重大原则问题都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定了党内的各项基本制度,为制定党内的其他规章制度提供了依据和基础。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章活动的开展,着力解决违反党章规定,不遵守党的纪律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该具体的要具体,该细化的要细化,进一步推进党的建设和党内生活制度化、规范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要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给反腐倡廉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针对腐败多发易发的领域、部位和环节,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力求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就约束到哪里。去年底,按照“重激励、硬约束、严考核”的要求,市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硬约束的规定》,从工程建设招投标、国有土地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七个方面,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行使权力的监督,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具体制度和配套措施,使之发挥更大的效应。今年,要通过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财政体制改革和投资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有关法规制度,有效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政府施政行为;通过深化公共资源配置方式改革,加强关于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方面的制度建设,进一步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通过全面推行办事公开服务承诺等制度,进一步推进软环境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为全市新一轮大建设、大发展提供保证。要按照人民群众的要求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据了解,目前人民群众信访大部分都来自基层,有的问题触目惊心,直接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就是工作的薄弱环节,也是制度建设的重点。要充分尊重群众在制度建设上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问计于民,虚心向群众请教,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