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要对“十一五”民政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分析,深化认识、积累经验,为编制“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奠定基础。二是要抓紧研究编制“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要加强对“十二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趋势的研究和定位分析,在科学分析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立“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基本任务、重大工程和保障措施,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创新性和可行性。要做好编制“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统筹协调工作,加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力争将民政工作的重要指标、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民政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与民政专项规划的配套,在编制民政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的同时,注重研究制定民政业务专项规划;加强全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与地方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衔接,使地方规划既符合当地实际,又与全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相协调;加强两个五年规划的有效对接,对“十一五”期间确因各方面原因难以按期完成的任务,要争取纳入“十二五”规划继续实施。要扩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多方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专家充分论证,使规划编制的过程成为凝聚民智、反映民意和科学决策的过程。
六、明确责任,狠抓抗灾救灾工作
当前,我省正在遭受历史罕见的严重旱灾,部分地区甚至出现了严重的秋冬春三季连旱,农作物大面积受灾,群众饮水困难,抗旱形势十分严峻。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省领导关于做好抗旱救灾工作的批示精神,坚持把抗旱救灾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首要工作来抓。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旱灾灾区群众生活安排工作,千方百计安排好群众生活,确保困难群众生活不出问题,努力将干旱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救灾工作责任制,及时派出工作组深入灾区,逐村逐户核查旱情及群众生活情况,将受灾户以及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作为核查重点,把因旱造成生活困难的灾民及时纳入春夏荒救助范围,制定切实可行的生活救助方案,实施分类救助,切实保障受灾群众有水喝、有饭吃、有病能及时医治,确保救助工作不漏一户、不掉一人。省厅将每15天对抗旱救灾工作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各级民政部门也要组织开展相应的督查,直至旱情解除。
目前,我省已进入极端气候事件高发期,各类灾害的突发性、反常性和难以预见性日益凸显,这对民政部门的综合减灾救灾能力和灾害管理水平提出了严峻挑战。我们一是要认真做好救灾减灾基础工作。要依托灾害管理网络信息系统,严格执行灾害统计和评估制度,提高灾情信息管理水平。要建立健全各级救灾通讯网络,加强灾情统计软件及灾情通讯传输的培训和使用工作,确保灾情软件正常使用。要加强与水利、农业、气象、统计、地震等灾情统计有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努力做到部门间向上级报告的灾情数据统一。要继续推进救灾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对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的指导和督促力度,力争年内实现村级以上预案全覆盖。二是要加强灾害紧急救援能力建设。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并通过了进一步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和灾害应急机制建设,实现灾害应急预案州、县、乡全覆盖,强化边境、藏区和多灾重灾的500个乡(镇)救灾物资和装备储备。各地要多想办法,多寻途径,加快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争取年内实现县级以上都设有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并为基层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应急通信装备,帮助基层提升应急能力。要按照《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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