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策落实好、民政资金使用好,就必须充分依靠基层民政力量。这几年,省厅十分重视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多次进行研究部署。全省各地按照省厅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也进行了许多有效探索,特别是玉溪市、昭通市、楚雄州、文山州、红河州、怒江州等州市在加强基层民政力量建设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创造了很多值得借鉴学习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机构不全、编制紧张、经费吃紧、设施不足、手段落后、力量薄弱,仍然是目前我省基层民政能力建设存在的普遍难题。对此,我们要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坚持把基层民政能力建设作为抓基层、打基础的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和解决基层民政队伍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充实基层民政力量、改善基层民政队伍结构、提高基层民政队伍能力素质上狠下功夫,确保各项民政工作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一是要夯实基层民政基础。各级民政部门要抓住行政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的机遇,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进一步理顺关系,对乡镇(街道)民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及相关保障进行统一规定,并通过内部调剂编制、设置公益性岗位、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社工人才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充实基层民政力量,配齐配强基层民政干部,提高民政整体服务水平。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基层民政工作机制。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多方争取,加大基层民政事业发展的财政投入力度,解决和改善基层民政的办公条件,加快基层民政的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基层民政工作的效率。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基层民政工作考核机制,加强对基层民政工作的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在部署工作、下达任务的同时,要交政策、教方法、抓督查,确保各项工作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要建立完善基层民政干部激励机制,要关心那些在民政工作第一线默默奉献、勤奋工作的同志,想方设法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最大限度地做好拴心留人工作,激发广大基层民政工作者的积极性,确保基层民政队伍的稳定。三是要加强基层民政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各地要结合基层民政队伍建设需要,按照“打基础、开眼界、强素质”的原则,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并根据工作需要,不断更新培训内容,切实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特别是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民政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加强基层民政业务培训的重任,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网上学习、实地参观、研讨交流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着力提高基层民政队伍的执行力和战斗力。
五、突出重点,狠抓民政事业规划
民政规划是对民政事业进行比较全面的、长远的发展计划,是对民政工作未来整体性、长期性、基本性问题的系统思考,也是对未来一段时间内民政工作发展方向的设计方案。制定科学合理的民政事业规划,对于今后整个民政事业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当前,一是要继续做好 “十一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收尾工作。“十一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和《云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民政事业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民政事业的发展与预期目标之间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今年是“十一五”的最后一年,各级民政部门要抓紧落实国家和地方“十一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努力完成各个专项规划项目,确保工程质量。对于尚未启动的“十一五”民政事业专项规划,要加大协调力度,加快工作进度,抓紧做好基础性工作,尽快启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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