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加强源头参与力度。各级工会要加强调查研究,对广大职工群众的要求和期盼,及时、准确、全面地把握,提出工会的意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组织中工会代表和委员的作用,及时反映并推动涉及职工和工会问题的解决。
二是要加强劳动关系协商机制建设。积极推动《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推动就业政策的落实,切实维护职工的劳动就业权。大力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突出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积极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完善职工工资共同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切实维护职工的收入分配权益。
三是要加强厂务公开工作。深入实施《湖南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不断扩大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覆盖面,突出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和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厂务公开工作向非公经济领域拓展。进一步规范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厂(院、校)务公开和职代会制度,落实职代会各项职权。
(三)切实关注困难职工,扎实做好帮扶工作
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是职工企盼、党政所需,也是工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深入开展访贫问苦、“两节”慰问、爱心助学、大病救助、困难职工帮扶等活动,为党政分忧;加强帮扶资金的筹措,积极争取政府补助、社会捐助,增加工会经费投入,不断提高帮扶能力;创新帮扶方式,把帮困和脱贫相结合,与政府部门配合,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就业指导等工作;不断扩大帮扶范围,把农民工纳入工会帮扶对象,为农民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督促用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四)努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会组织服务水平
随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职工队伍和工会工作的对象、内容、方式发生了变化,工会组织必须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加快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步伐,努力扩大覆盖面。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建立健全“党建带工建”的组建格局,以非公经济企业和工业园区为重点领域,以分散、灵活就业的职工和农民工为重点对象,提高非公企业建会率。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组建,努力把不同类型企业、不同就业方式的职工和农民工最大限度地组织到工会中来。新建工会坚持高标准起步,指导其依法选举,同步建立工会、经审、女工、劳动争议调解等组织。深入开展“模范职工之家”建设活动,进一步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研究解决建家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加大宣传,推动建家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是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加强工会干部思想、作风、能力、组织等的建设。各级工会干部要坚持以党的科学理论为指导,尤其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着力解决工会建设中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问题,着力解决队伍建设中能力、水平、素质不适应不符合新形势下工会工作要求的问题。要始终把保持与职工群众的密切联系作为工会工作的生命线,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拓宽联系职工的渠道。要树立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把学习当成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精神追求,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创新能力,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加强工会干部协管工作,努力打造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职工群众信得过的高素质工会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