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违背群众意愿强制推行,绝不能因工作简单化出现不应有的失误。二是处理好规范与效能的关系。要从实际出发,按照先清理后实行、边运行边规范的原则,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在清理核实村民认可的基础上,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委托代理。同时,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从方便群众办事和利于群众监督出发,科学设定办事环节,努力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既要接受县主管部门、纪检部门及村民理财小组的监督,又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为村集体、为群众服务上,不断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
三、突出重点,明确任务,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工作
第一,要认真调查,摸清底数。调查摸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细致,求真务实,准确无误。各乡镇要按照先账内、后账外,先资金、后资产、再资源的顺序,逐村屯、逐地块、逐个合同、逐笔账目进行清理核实,全面彻底地摸清集体所有土地、林地、水面、草原等自然资源和固定资产的底数以及现状,掌握“三资”的总量、结构、分布和效益情况,做到账清、财清、物清和债权债务清。近几年,国家对农业的投入越来越大,我县国投的农业机械、喷灌设备、机电井,新农村建设的代补资金,各部门的帮扶资金和投入的物资设备,使村集体的资产逐年增加。这些钱物不及时统计入账,不仅无法管理,还会出现漏洞。特别是现在我县国有、集体草原实有面积与航拍面积出入很大,这次普查如果不按现状普查好、登记清,就会造成村集体经济损失,影响政策性退耕还草,“三资”委托代理也就成了一句空话。清理登记情况要经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核把关,村委会和村民主理财小组确认,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根据群众反映,查漏补缺,确保所登记的资金、资产和资源情况真实无误。要明确清理的工作纪律,对在清查摸底工作中抄账走过场、敷衍塞责,致使农村“三资”底数不清、工作不到位的要推倒重来;对在清查摸底工作中故意瞒报、漏报“三资”底数的人员和单位,一律按违纪行为从严从重处理;对在清理中发现的合同明显不规范、价格偏低、期限过长、不合理承包等问题,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纠正;对挪用挤占、仗权承包、偏亲向友、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问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第二,要执行政策,遵章办事。落实政策的总体要求是:执行政策不走样,制定办法不出格,规范管理不搞乱,农民满意不重来。围绕加强“三资”管理,建立简明实用、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防止随意性和不作为。要坚持依法操作,严格执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和《富裕县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实施细则》。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定期公开各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自觉接受农民群众监督。对村民到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查询本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必须适时提供周到热情的服务,不得拒绝。各乡镇要将抓“三资”管理情况纳入干部实绩考核和年度责任制目标考核之中,严格兑现奖惩,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县经管站要切实负起责任,搞好培训,真正领会精神,吃透政策,尽快培养一批专业骨干,既要强化指导,更要保证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第三,要履行程序,强化监督。清查工作结束后,各乡镇要在纪检部门和村民代表的监督下,以村为单位,进行自查、自报,公开结果,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后,将“三资”清查结果上报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对村级上报的“三资”清查结果进行抽查,经过抽查自纠,将抽查结果在村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