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工作。刚才,喜山同志传达了省市工作会议精神,吴昊同志宣读了《富裕县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实施方案》,希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是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变革,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民主管理工作的有益尝试,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推行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一,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在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省市强农惠农政策的引领下,经过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呈现出又好又快发展的喜人局面。但也应该清醒地看到,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保障农村更好更快发展,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任务越来越重;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任务越来越重;保障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协调各方利益关系,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任务越来越重。这些都是农村改革发展必须面对和应该着力解决的问题。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是深化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解决制约和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利于调整和改善农村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实现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是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现实需要。保障和改善民生,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最需要关注的群体是农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农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多发高发部位。当前,在我县的个别乡镇还时有发生政策性补贴和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发放不到位的问题;个别村干部随意签批、列支、挪用公款、白条子入账、坐收坐支的问题;村集体资产家底不明、产权不清,集体资产、资源随意变卖、发包、价格偏低和暗箱操作的问题,更有甚者将国家无偿投入的农机具等低价出售,无合同发包,收入不进账等等。这些问题不仅浪费了国家资金,而且给集体经济造成了损失,同时也暴露出我县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制度上不健全和制约机制的乏力。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就是要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长效机制,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集体资金使用混乱、资产随意处置、资源发包显失公平和以资谋私等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从乡村工作来讲,抓住了“三资”问题,就抓住了农村矛盾的焦点,就抓住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就能有效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三,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治本之策。 年以来,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农经部门受理的192件违法违纪案件,多是反映机动地底数不清,村集体林木转让价格低,草原、水面等发包不合理,村干部从中以权谋私等问题,都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公开不透明、程序不规范、监督不到位有关。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就是要亮出农村集体的“家底”,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使管理更加规范透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