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甚至是集体上访、越级上访,而且绝大部分是反映村级内部事务,这就说明我们的村级工作要么本身存在猫腻,要么就是公开不到位,群众不知情、不理解。要想群众信任我们,就必须彻底把我们的“底儿”交给群众,把权利还与群众,实现“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的转变,使群众对干部变怀疑为信任,变误解为理解。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就是致力于把村务晒在阳光下,让村务公开,让群众明白,从而让群众吃上“定心丸”,为农村的稳定安上“减压阀”。
第三,在农村发展中发挥着“助推器”作用。农村当前发展最大的任务就是推进新农村建设。而新农村建设的标准是什么,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而在“阳光村务工程”建设过程中,我们通过全面委托代理服务,对村级“三资”在更大范围内进行整合、盘活,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物力支撑;我们通过建立村级监督委、推行“四议两公开”,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提升民主管理水平,为农村发展创造了稳定的环境;我们通过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可以说,“阳光村务工程”的每一项内容都与我们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高度一致,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必然会有力推动我县新农村建设,加快实现农村的全面小康。
第四,在基层政权建设中发挥着“固化剂”作用。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村党员干部处在改革发展稳定的最前沿,村级党员干部的作风如何,直接关系党在农村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党和政府在农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巩固。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涵盖了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要求。认真做好这方面工作,有利于促使农村党员干部改进作风,强化廉政勤政和为民服务意识;有利于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村级决策行为,健全权力运行机制,有利于增强基层组织的公信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可见,“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是深化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事关农村改革发展大局。我们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全力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
二、如何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
“阳光村务工程”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必须通盘考虑、科学谋划;“阳光村务工程”是贯穿我县农村改革发展进程的基础性工程,必须立足根本、着眼长远。要坚持不懈地、持之以恒地抓下去,真正实现村级事务管理在阳光下运行,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上水平、上台阶。
第一,要突出制度建设这一核心。制度是“阳光村务工程”的“筋骨”。“阳光村务工程”说白了就是由一系列制度构建起来的村级事务管理体系,只有建立完善的配套制度,支起合理的骨架,“阳光村务工程”才能运转起来,否则就只能是个灿烂的空口号。“阳光村务工程”涉及到村级权、财、物的各个方面,制度建设要求更高。一定要坚持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中心环节来抓,努力形成一套科学、长远、管用、务实的制度体系。这既是加快构建农村反腐倡廉惩防体系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在新的形势下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在要求。
当前,要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以及农村集体资产出让、租赁、承包和资源开发利用等各项管理制度和公开竞价、招标投标制度,尤其是要抓好《中共肥东县委 肥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委托代理制度加强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尽快构建起我县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长效机制;要围绕推广“四议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