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经县委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县村居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总结暨“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推进会,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实施“阳光村务工程”、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提升我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水平。刚才,加山同志根据县委常委会研究的意见,对全县村(居)集体“三资”清理以及村级监督委和村务流程化管理等工作进行了总结,对深入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希望大家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深入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再强调三句话:
一、如何看待“阳光村务工程”建设
阳光村务工程顾名思义就是所有村级事务都要公开、透明、公正。近年来,我县按照上级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全面开展了“四议两公开”、“三资”清理、村级廉勤委建设、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等一系列活动,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促进了我县农村基层权力运行的进一步规范,村级党员干部的为民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政意识明显增强,群众对基层干部的满意度和信任度逐步提高。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仍然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少数农村干部民主法制意识和政策观念淡薄,对自身要求不严,工作方法简单;有些干部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与民争利;有的党员干部以权谋私,损公肥私,村民自治变成了村委会自治,影响很坏。 年以来,我县共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达100余件,其中今年“三资”清理中就出查处了6起,涉及15名农村党员干部,还有4起案件县纪委、检察院正在调查。因此,我们既要看到已经取得的成绩,坚定做好此项工作的信心,又要对当前面临的形势有个清醒的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进一步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为了巩固前期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成果,省委、省政府决定,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广泛开展“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村村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阳光村务工程”具体来说就是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制度为核心、以监督为保证,建立完善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长效机制,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从“阳光村务工程”的目标、要求来看,都与我们之前所做的工作相一致,只是涵盖的范围更广、要求更高,如果用项目来解释他们之间的关系,那么“阳光村务工程”就是一个系统项目,而“三资清理”、流程化管理等就是一个个子项目。那么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到底有什么样的作用,我认为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在党员干部中发挥着“护身符”作用。近年来,伴随着国家惠农力度的加大、村级自身的发展,村一级经手的财力、物力越来越多,有些村干部经不住诱惑,最终受到了严肃处理,其中典型的有石塘镇某村5名村干部,私分国家粮补款、“五保资金”等,最终分别被判处3—4年有期徒刑。出现这种问题,除了村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宗旨意识、法律意识不强外,更主要的原因是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制度监督力度太小,村干部自由裁量权过大。而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就是通过制度把所有村级事务全部公开化、程序化、透明化,村级大小事务群众都能看得见、摸得着。在群众雪亮的眼睛面前,村干部就必须按章理事、按程序办事,即使个别人心里有想法,手上也没办法。所以说推行“阳光村务工程”在保护农民群众利益的同时,更是保护了我们的农村干部。
第二,在广大群众中发挥着“定心丸”作用。我们做农村工作实质上就是做群众工作,而做群众工作不仅要实现民富,更要实现民安。我们常讲农民群众最淳朴,但是回过头来看,我们一些农民群众之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