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扎扎实实为农业服务,为农民服务,为农村服务。如果达不到这个目的,那就是失败。因此,我们必须明确这次改革的目的。
(二)改革的任务。按照省市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主要有四项任务:一是进一步深化乡镇(街)党政机关的改革,处理好乡镇(街)党政机关改革遗留问题,按有关精神予以规范落实。二是完善和规范区直部门延伸派驻到乡镇(街)的机构改革和管理。三是推进乡镇(街)事业单位改革,加快农村公益性事业发展。四是实施乡镇(街)财政所、经管站合并改革。
(三)改革的重点。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转变政府职能。转制后的服务组织原承担的执法职能统一由区级行政主管部门行使,原承担的行政职能分别并入乡镇(街)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或社会事务办公室。二是事业单位的转制。即人员改变身份、单位改变性质,实行社会化的花钱买服务。三是积极推进编制的实名制。编制控制实名制,是落实省市推进乡镇(街)机构编制监督管理信息化、公开化的要求,也是建立完善财政预算与机构编制管理相互配套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乡镇(街)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一经核定,就要定编定岗到人,将编制与在编人员、财政工资支付一一对应,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四是人员的竞岗分流。改革就是一场革命,特别对习惯了“铁饭碗”的人,下岗分流是无情的,但我们操作一定要有情。
(四)改革的难点。一是改革的成本。特别对债务大于债权单位的转制,要认真研究。全区事业单位有5000多人,改革的压力很大。这次改革成败的关键,是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怎么做到位?经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办理正式手续的在编在岗人员都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镇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鄂政发[2005]28号)的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对此,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定要认真研究,各相关部门要大力配合,在数据的统计测算上,要做到不重不漏;财政局要积极对接,在政策上积极争取上面的支持。二是服务模式的确定。现在有“三种模式”,区委、区政府经过讨论,原则上主要采取委托服务制,原乡镇(街)事业单位转制后,既承担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委托的公益性职能,又从事经营性服务。由乡镇(街)提出公益性服务项目,与之签订合同,明确经费数额和考核方式。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有待进一步探索。三是人员分流。必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并通过政策引导、政策的支撑,来鼓励分流。
(五)改革的政策。在下步的乡镇事业单位和延伸派驻机构改革中主要有以下9个方面政策要认真执行好:
一是机构设置政策。除农村中小学、卫生院以外,乡镇(街)只设财政所(加挂经管站的牌子),延伸派驻机构设置严格按省市文件规定执行:①财政所以乡镇(街)为单位设置,逐步实行“乡财区管乡用”的财政管理方式,财政所由区财政局直接管理,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接受区经管局的指导。②延伸派驻机构设置:根据我区实际,国土资源管理所按乡镇(街)设置;林业管理站、交通管理站按区域性设置(具体方案见文件)。区法院、公安、司法、工商、税务等延伸、派驻到乡镇(街)的机构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原来未设的原则上不再设置。
二是编制政策。仍然坚持“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堵住进口,敞开出口,做到只出不进”。具体涉及的财政所(经管站)、国土资源管理所、林业管理站、交通管理站、动物防疫监督、血吸虫防治、区法院、公安、司法、工商、税务延伸、派驻到乡镇(街)的机构等等,实行总量控制。
三是竞争上岗与分流政策。在全面清理清退非在编临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