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工作,努力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出民政部门应有的贡献。因此,在这次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各级民政部门要主动作位,大胆工作,牵头抓好村(居)民委员会建设、民主议事、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制度的修订完善。
三是要依法发挥指导作用。依法依规指导好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各个环节的工作。要依照《村委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对村和社区选举委员会成立、选民登记、候选人产生和选举程序进行靠前指导,同时按要求把握好换届选举各阶段的工作进度。
四是要有序发挥监督作用。换届选举工作的主体责任在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民政部门要配合发挥好指导协调作用。因此,州县两级民政部门要摆正位置,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建立监督机制,牵头做好监督工作。要监督各个环节的工作是否到位,各项要求是否落实,法规政策是否得到正确执行,群众的民主权益是否得到有效保障,整个换届选举过程是否符合有组织、有步骤、有秩序的基本要求。同时,要协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换届选举工作纪律。引导群众依法积极参与换届选举工作。
五是要科学发挥反馈作用。各级民政部门要建立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对换届选举动态及时逐级反馈,便于党委、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把握选情和工作动态。好的经验作法要及时总结推广,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制止。同时要认真统计有关数据报表,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健全换届选举工作档案,要特别注意收集好换届选举典型案例,收集好各种文字、影像资料,以此来不断丰富我省推广基层民主选举工作基础,规范选举行为,创新选举方式。
根据以上职能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有关换届选举理论知识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法律和政策水平,树立法制观念,强化法律意识。在组织指导选举过程中,要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坚持充分相信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注意尊重和维护广大选民的民主权利,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举中违法搞领导意图、长官意志的错误倾向。坚决制止和依法查处贿选的违法行为。要切实加大对选举工作的指导和对选举过程的监督力度,特别注意将依法行政的工作重点放在严格规范选举程序上来。要针对前几届一些地方存在的重形式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的错误倾向,有针对地开展工作。要将换届选举验收和日常工作检查的重点放在对选举原则的遵循和选举程序的规范上,真正体现法律要求和法制精神。各级民政部门和全体民政干部,要对选举工作抱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学习,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强化职能意识和工作主动性,以优异的工作推动换届选举工作依法依规顺利推进,主动作为、大胆工作、超前谋划、不辱使命,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换届选举各项工作任务,为民政部门增光添彩。
三、集中精力,把握重点,全力以赴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把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作为明年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范围,要集中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精力,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职责清楚、人员到位、经费落实,确保全省第八次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推进、圆满完成。
一是要重点做好换届选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迅速协调成立选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凡有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地方,各级民政部门都要积极向同级党委、人大和政府汇报,在州、县、乡三级建议成立由党委、人大和政府领导挂帅,有关部门参与,民政部门组织协调的换届选举工作机构,并协调财政部门将相关工作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证。要制定完善实施方案。在总结和巩固以往换届选举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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