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人际环境,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一句话,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民政部门及民政工作者责无旁贷。希望同志们把做好民政工作的意义提升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高度来认识。
二、立足“三民”,切实做好年民政工作
“三民”,就是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放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上。
(一)立足解决民生,把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放在工作首位
重庆直辖以来,市委、市政府对城乡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和特殊群体的待遇问题非常关心,高度重视,已经对城市贫困居民70多万人实施了低保全覆盖,对农村“三无”对象11万多人实施了“五保”供养,对农村特困人口45万多人实行了定量救助,对重点优抚对象13万多人给予了抚恤救济补助,使城乡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了基本的保障,有关部门对城乡困难群众在教育、就业、医疗、住房、法律援助等方面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采取了一系列救助服务措施。但是,这些政策措施在实施过程中,仍然是政出多门、各自为战,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救助政策不统一、救助模式单一、救助资源分散、救助行为不规范等问题,重复救助和遗漏救助的现象同时存在。
为此,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渝府发〔〕21号)。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要从关心群众,特别是关心困难群众的疾苦出发,“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切实抓好这项“亲民、爱民工程”,务必要在今年年内出台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具体办法,成立领导协调机构,形成“一口上下”的运行机制,落实好各项社会救助工作。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包括对灾民的灾害救助,对困难群众的社会救济和发动群众进行社会互助。围绕这三个方面,把各个方面的救助资源整合起来,统一起来,实行集中的、有计划的救助安排,这是一种新的尝试。但是有一点必须明确,“一口上下”不是说把其他方面的救助资金都集中到民政系统来统一发放,而是以民政为主,搭建一个统一救助的平台,把其他各个方面的救助资源通过这个平台,对需要救助的人们实施统一的救助。
佘明哲同志在报告中对今年救灾救济的三项重点工作讲了非常具体的意见。在这里,我想再强调三点。
一是农村救灾救济工作。解决受灾群众今年春季生活困难问题,是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会后,各区县(自治县、市)要尽快组织力量深入调查,逐户走访,登记造册,掌握到人,做到心中有数,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他们有粮吃、有水喝、有柴烧、有衣穿、有病能治疗。今年的春荒救济工作,要按照民政部的要求,做到“一清、二细、三到位”。
二是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在抓好乡镇敬老院建设管理的同时,要积极开展村级“五保”供养点建设试点工作,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五保村”建设试点工作。在村级建“五保”供养点,是落实“五保”供养的重要形式,让不能、不愿到敬老院生活的“五保”老人在本村范围内相对集中生活,自食其力,既便于落实服务管理责任,又照顾老人的乡土情结和亲情人际关系,还有利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试点任务的区县(自治县、市)一定要切实抓好,抓出成效。
三是低保工作。特别要做好符合低保条件的失地农民和三峡库区城镇困难移民进低保的问题。农村低保制度的建立工作,主城几个区要全面启动,其他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市)也可以进行试点探索。我在这里说的是两个方面的意思:
第一,城市低保,一定要做到应保尽保,特别是要关注三峡库区城镇困难移民和因城市建设扩张农转非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