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一户一表、一村一册、一乡(镇)一本”的要求,逐户逐项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实行项目管理。三要维护稳定。各有关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的重建过渡期安置工作,妥善安置受灾户生活。要鼓励受灾户投亲靠友,依靠社会和自身力量度过难关。要及时排查、化解矛盾,坚决禁止各种扰乱震区社会秩序和阻碍重建工作的行为,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震区社会稳定。要密切关注敏感地区和特殊人群,对个别出于私利屡劝不听、蓄意破坏稳定局面的人员,要依法惩处,决不姑息。
(四)严格要求,讲求实效。在灾区重建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力求实效。一要掌握政策。震区乡镇党委、政府要认真组织乡村干部学习县委、县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地震灾区重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力求学深学透,全面理解和掌握政策,正确指导重建工作。二要科学规划。原创:实行整体规划,分期实施,避免重复建设,节约建设用地,实行“一户一宅”,极灾区、灾区的新建房屋按6度进行防震设防。受灾户建房安置用地必须符合村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不得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及不宜建房的地方安排建房。规划要科学、合理,设计要经济、实用、安全。三要加强管理。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安全意识,规划建设部门要会同有关乡镇政府加强对灾区重建工作的指导,加强对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落实有关质量管理的责任和措施,新建房屋必须达到防震设防的要求。同时,要按照防震设防的要求进行验收。四要严肃纪律。各有关部门和乡镇、村要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和纪律,报灾核灾要实事求是,不得瞒报、虚报、漏报;对项目资金管理,要封闭运作,规范管理,杜绝漏洞,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形式挪用、移用救灾补助资金。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和法律,严肃处理。
(五)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一是部门合力扶持。民政部门要切实保障受灾户的基本生活;农业、扶贫等部门要实行倾斜政策,加大对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扶持力度;卫生部门要切实加强震区灾后卫生防疫工作,确保灾后无大规模疫病发生;经贸、物价部门要加强建材市场监管,稳定建材市场价格,维护建材市场秩序,坚决制止借机哄抬建材价格,损害震区群众利益的行为。国土、建设、林业等部门,要根据灾区重建工作的需要,按照特事特办的要求,切实优化服务,特别是对集中建房点和防震避险安居小区的建设,要采取边征地、边规划、边设计、边报批、边建设的措施,确保重建工作如期顺利完成。二是强化宣传引导。要针对震区群众的思想动态,继续加强正面宣传,消除消极情绪,克服“等、靠、要”思想。要注重树立典型,鼓励震区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生产自救,重建家园。要引导震区群众统筹安排时间,一手抓房屋重建,一手抓生产发展。三是坚持重心下移。乡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要迅速行动,把重建工作的责任、措施落实到村。各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领灾区群众抓紧抓好重建工作。
搞好地震灾区重建工作,时间紧,要求高,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领导,精心实施,认真执行政策,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抓好灾区重建工作,为夺取防震救灾工作的全面胜利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