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情况之一,视同喝酒。
18.1、携带任何酒类、酒具。
18.2、身上、口中能闻到酒味。
18.3、与喝酒的同学在一起。
19、学生严禁吸烟。吸烟第一次扣20分,第二次扣30分并遣送回家戒烟一周,第三次扣40分。以下情况之一,视同吸烟。
19.1、携带烟、打火机、火柴、烟斗等与烟有关的物品。
19.2、口中有烟味。
19.3、与正在吸烟的同学在一起。
20、同学相处时,以大欺小、持强凌弱、给他人起外号、欺负戏弄他人,每发现一次扣20分。
21、男女生交往应互相尊重、正常往来、珍惜同学友谊。否则,扣20分。
22、敲诈他人钱财,每次扣30分。情节非凡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
23、搬弄是非、无中生有,造成恶劣影响者,一次扣10分。
24、拉帮结派,破坏团结,造成恶劣影响者,每次扣20分。
25、加强自律,遵纪守法,不与校外“问题青年”、闲杂人员等来往,违者每次扣10分。
26、不准参与赌博,不准进酒吧、网吧等未成年人禁入场所,不准携带、观看反动、淫秽书画、光碟等。违者第一次扣20分,第二次扣30分,第三次扣40分。
27、热爱学校,珍惜学校声誉,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凡因违纪违法,造成学校声誉受到严重影响的,每次扣30分。
28、严禁在学校内外生火,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不准乱掷砖块或其它重物,不准在学校前操场踢球。违者每次扣5分。
29、故意扰乱破坏课堂秩序,一次扣20分。
30、自习课上必须保持安静,做到不干与学习无关的事情、不吃零食、不下座位、不歪斜仰靠。否则,检查发现一次扣5分。
31、食堂内就餐期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准交头接耳、高声说话,否则,发现一次扣5分。禁止大声喧哗、追逐打闹,否则,一人次扣10分。
32、严守考试纪律。考试舞弊,一次扣20分。情节严重者一次扣30分。
33、严禁在教学楼内、教学楼四周、宿舍楼内、校门口四周嬉戏喧哗、追逐打闹。发现一次扣5分。
34、冲厕后不关好阀门,不随手关闭水龙头,每发现一次扣5分。
35、生活不节俭,互相攀比,携带通讯工具(手机、小灵通等)、mp3、影碟机、游戏机等,除没收上交德育处外,每发现一次扣20分。
36、不遵守用餐制度,浪费粮食,每发现一次扣10分。严重浪费粮食者一次扣20分并停课劳动一天。浪费粮食情节恶劣的,在校期间,第一次扣30分并停课劳动三天,第二次扣40
分并停课劳动一周,第三次扣50分。
36.1、无故剩有馒头(花卷、包子)一小块以上,米饭、面、菜剩有1/5以上视为浪费粮食。
36.2、无故剩有馒头(花卷、包子)1个以上(包括1个),米饭、面、菜剩有1/2以上,将自己的剩饭菜拿到其它饭桌上,均视为严重浪费粮食。
36.3、打到餐桌上的饭菜不吃,在餐桌以外乱扔馒头(花卷、包子),将饭、菜、汤等倒到饭桌上或故意倒到地下,视为浪费粮食情节恶劣。
37、就餐(包括喝汤、吃馒头)必须在固定餐桌进行。吃饭时乱窜、不在自己位置就餐、将食物带出食堂,一次扣5分。
38、走读生未经宿管教师答应,不得进入宿舍楼。否则,发现一次扣10分。
(四)、增强集体观念,爱护公私财物。损坏公私财物,一律完全赔偿。故意损坏公私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