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得到各宣传媒体的大力支持,职业病及职业危害因素的评价与控制,又与安监等部门相关连等等,所以,公共卫生需政府牵头,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方能达到预防疾病、减少伤害、保护健康的目的。
(三)强化培训、提高素质,不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由于长期以来财力投入不足,基层尤其是乡镇防疫、妇幼专干工资待遇没有保障,导致专干不专,人员不稳定,基层防保队伍人才匮乏,基本素质低下。必须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等多种途径加强在岗人员培训,对新进人员要提高准入条件和水准,尽快提高队伍专业技术水平,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管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公共卫生尤其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建议将精神卫生防治机构纳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管理
精神卫生问题是一个特别值得关注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我市精神病发病率在逐年上升,而作为全市唯一的精神病治疗机构市精神病医院,因政府投入不足,医院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医疗设备十分简陋,老住院楼属危房,亟待改造和维修,门诊业务用房面积小,不能满足业务工作需要。新住院楼总造价1300万元,政府只投入110万元(系争取的国债资金,地方政府财政未拨任何专项经费),全靠医院举债建设,医院负债1600余万元,资产负债率达57%。尽管住院病人多,但医院收费水平低(日均床日费用85元),处于亏损经营,职工福利待遇差,加之精神病专科机构地处偏僻,生产生活环境差,交通不便,导致人才难留,专业技术人员流失严重,且整体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
建议把精神卫生工作作为我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理顺精神卫生管理体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的方针,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将精神病专业治疗机构转为精神疾病专业防治机构,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建立精神卫生防治工作经费保障制度,采取措施加强精神卫生从业人员的职业保护,完善精神卫生服务网络,建立以精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体、医疗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精神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开展精神健康教育工作,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将重大灾害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列入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提高公民的精神健康水平,预防精神疾病的发生。对精神病人实行社会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