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总书记的指出的全党同志必须坚决抵制“消极腐败”,更是体现了中央领导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显示了党中央在反对“消极腐败”上的明确态度和坚强决心,振奋人心,发人深思。
“消极腐败”是指向党员干部行为不端,作风不正,主要表现为铺张浪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好人主义等等。“消极腐败”极大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公信力,严重损害了党、政府以及广大干部的形象。
反对并消除“消极腐败”,党政应形成合力,人人有责,但我们应该知道各级领导干部和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是工作的落实者,制度的创新者。反对“消极腐败”是检验领导干部思想、行为、作风正不正的试金石,更是检验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扎实与否的试金石。作为纪检监察部门,应主动接受反对并消除“消极腐败”的重任,站在构建惩防体系框架的高度之上,突出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坚持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纠风的矫正力和惩治的威慑力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推进制度建设,使行之有效的科学化制度成为根治“消极腐败”之本,从而全面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上水平,再创新时期纪检监察第一等工作。
三、要再创新时期纪检监察第一等工作,就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决维护群众利益、保障党员权力
胡总书记在讲话时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我们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做到以人为本,就是维护群众利益,保障党员权力。要坚定不移地相信和依靠群众,把人民群众的呼声做为反腐倡廉的第一信号,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为反腐倡廉的第一目标,深入了解群众所思所虑,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要把处理人与教育人、挽救人有机结合起来,既要严肃执行纪律,又要重视保护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
我们在纪检监察中做到切实关注民生、服务群众,就是要求我们所开展的一切工作都必须紧紧围绕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真诚服务群众,一切为了民生。为此,我们必须突出地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加强监督检查,保障政策落实。充分履行职责,突出加强对中央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和民生改善,使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二是要加强效能建设,转变政府职能。强化行政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以“三治”﹙治庸、治懒、治散﹚为突破口,达到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的目的,切实解决基层部门和基层干部中存在的吃拿卡要、效率低下等问题。三是要加强信访工作,化解社会矛盾。以开展“三送”﹙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活动为契机,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等,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要加强案件查处,坚决惩治腐败。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为重点,坚决查处侵占各种惠民补贴、土地补偿、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以及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侵吞集体收益的案件,坚决查处违规征地拆迁、侵害群众人身权利的案件,坚决查处官黑勾结、欺压群众的案件,坚决查处干扰、破坏甚至操纵基层选举的案件,坚决查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的案件,从严惩处重特大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以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四、要再创新时期纪检监察第一